突突突突... 元朗区的一个工地中,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 林耀和刀仔两人,正推着打桩机干活,为工地打牢地基。 他们在这里已经干了一个月了,工作是林耀自己找的,不要身份证,工资是每月2000港币。 钱不多,很辛苦。 林耀二人却很卖力,因为这里是元朗区中,唯一没有身份证,老板也按照正常工资开钱的地方。 其他地方,类似他们这种偷渡客,老板都会狠狠的压榨工资。 2000块的薪水,能给你1200块就不错了。 “开支了,开支了,大家停一停!” 中午,快到饭点的时候,工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今天是发薪水的日子,港岛这边的工地按月发薪,每次都是现金结算。 按照港岛现在的物价,大米才两块多一斤,两千块能买一千斤大米。 “耀哥,我们终于有钱了!” 刀仔跟在林耀身后,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他们绝对是最惨的偷渡客,刚来港岛时身无分文不说,在这边也没有接应他们的朋友。 要不是找到了工作,弄不好要被饿死在街头了。 “钱是英雄胆,没钱寸步难行。” 林耀接过自己的薪水,也觉得塌心了不少。 两千块虽然不多,却是他们能支配的第一笔钱,口袋里不再空空如也,他们也不用整天待在工地里,连大街上都不敢去了。 “耀哥,我这两千块你帮我交给广哥吧,如果方便的话,顺便再帮我打听下小凤的事。” 刀仔把钱拿出来,自己一分都没留。 林耀摇了摇头,回答道:“这个先不急,我们跟广哥说好了,三个月内将票钱还给他,这不是还有两个月呢吗。这两千块钱你先拿着,小凤的事我会帮你打听的,下午我出去一趟,看看有没有别的发财的路子。” 林耀并不甘心一直在工地上做工。 来工地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身无分文呢。 现在有些钱了,不用担心饿死了,林耀的心思也活泛起来。 他们本钱不多,或许做不了大生意。 小打小闹却是可以的,有四千块作为本金,足够他们作些小买卖了。 下午,林耀没有上班,跟工头请了假。 他回了一趟废弃修理厂,买了点叉烧和啤酒,请麦诚几人喝了几杯,顺便打听小凤的事。 傍晚,他又去了相对繁华的洪水桥,看了看在路边摆夜摊的小商贩。 比他想的难,想要在洪水桥摆摊,除了明面上的摊位管理费以外,还要给当地社团交一部分卫生费。 隔三差五,还会有巡警路过,如果他们认为你可疑,可以随时查看你的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的,统统会被认定为偷渡客。 眼下,港岛对偷渡客的态度主要以驱离为主,先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