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没命,弄不好还会连累家人,你可别有其他想法。”
他们两个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钱虽好可也要有命花才行。
这里可是旺角,谁知道周围有没有林耀的眼线。
他们要是做些什么,估计出不了旺角就会横死街头。
“我不是那个意思。”
“就说黎胖子这件事吧,全是咱两一手做成的,姓林的在里面没出什么力,有他没他没啥区别。”
“分钱的时候他却要分大头,留给我们的只有些边角料,是不是很不公平?”
“如果我们两个单干,你的智,我的勇,何愁赚不到大钱。
“社团的人点子扎手不好搞,我们就搞普通富豪,专挑那些十亿身价以上的大富豪下手,不用多,只要做上一两票,以后还怕没有富贵?”
叶国欢说的双眼放光,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张世豪也被说的心动不已,因为这钱来的太快也太容易了。
黎胖子可是洪兴旺角分堂的堂主,绑他才不过用了两把AK,前后不过三分钟的功夫。
这三分钟,换来了四千五百万巨款,还有二人的名声大噪。
更妙的是完全没有惊动警署,风险比打劫金店和银行低多了。
黎胖子都这么容易搞定,那些吃的肥头大耳的富豪们岂不是更容易。
眼下港岛这边还没流行保镖护送,很多富豪都自己开车上下班。
只是提前得知路线,几枚钉子加一把喷子就能开工,弄好了对方连警都不敢报。
典型的以小博大。
“有搞头啊!”张世豪很是心动,只是想到林耀的可怕,一时有些胆战心惊:“可是耀哥那边...”
叶国欢知道他想说什么,皱眉道:“他让我们做的我们都做了,现在谁也不欠谁的,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顶多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们不碰他的朋友就是了,咱们跟他不是一条路上的人,这次能混到一起不过是各取所得。”
不同于从小在港岛长大的张世豪,叶国欢是从老家那边过来了,小时候吃过很多苦,立志要成为人上人。
他要是愿意给人当狗,当年豺狼找他做生意的时候就加入豺狼团队了,也不至于半路被豺狼当成弃子抛弃。
现在他也是这个想法,要干就自己单干,谁也不比谁多个脑袋,凭什么自己要屈居人下。
“话是这么说,就怕耀哥不会轻易放过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