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遥带着云冉进了城,没敢回家,而是去了黄珊珊的大哥黄润家,拜托他照顾云冉一下。黄润跟风遥是富川的老相识,自然满口答应他的请求。风遥总算松了一口气,蔡赟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想不出云冉会藏在这里。
云冉从噩梦中醒了过来,又哭又闹,吵着要去救蔡环。风遥黑着脸一顿训斥:“你自己都差点儿送了命,还去救别人?等你真正有本事了,再去救吧!”
云冉哭道:“舅舅,他是我的好朋友,那些坏人要去杀他,我只顾自己逃了,也太不讲义气了吧?”
风遥粗声粗气地说:“那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是他家养的狼狗,肯定会救他的,你就放心吧!”
云冉还在不停啜泣,风遥听得心烦,数落了他一番,便又找地方喝酒了。他一走进酒馆,小二殷勤地喊了他一声“林大爷”,风遥突然醒悟过来——他答应梁翊不再喝酒了。
风遥虽然嘴馋,但还是想做信守承诺的男子汉,他忍了又忍,跟小二说道:“我不在这儿喝了,你给我打二两酒,盛在酒葫芦里。”
小二十分诧异,要知道风遥可是他们酒馆最能喝的。若他要戒酒,酒馆生意可要损失好多。小二打好酒,讪讪地笑着说:“林大爷,您要戒酒啦?”
风遥含含糊糊地回答了一声,给了钱,便背着酒葫芦,大摇大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想,师弟这辈子活得可真憋屈,一次都没痛快喝过。若他尝过一醉方休的滋味,是不是就不再管自己喝酒了?
风遥想起少年时,二人结伴游历江湖的情景。那时他们都没什么钱,但梁翊出门在外十分乖巧,从不花天酒地,更不会去花街柳巷,所以攒的零用钱还够花。风遥就不一样了,出了门便如脱了缰的野马,什么新鲜事都想尝试。有一次赌博误入黑店,还喝得像一滩烂泥,老板说不给钱就剁掉他的右手。风遥迷迷瞪瞪的,只能带着他们去客栈找师弟,让师弟想办法凑钱。
梁翊正在读书,一见师兄这幅样子,气得差点儿背过气去。风遥无赖地冲他笑,让他想办法凑一百两。梁翊一看凶神恶煞的赌坊老板,便知道他们遇上了地头蛇,他翻遍所有口袋,才凑出十几两银子,风遥一阵绝望,可能右手真的保不住了。谁知梁翊灵机一动,说自己书法写得尚可,可以写一幅字,若老板喜欢,可不可以抵赌钱?
老板本来没指望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能写出什么好看的字来,结果梁翊一握笔,他就有些震惊。这个少年写字的时候格外真挚,握笔的姿势十分稳健,笔锋有透纸的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