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速度,钻入地下。
不是?它们艾露猫体型娇小,钻个洞只需要刨开几升土,速度快点倒也能理解。
一角龙这百吨级的体型钻进土里也这么快,是不是有点不太合理?!刨地时掀起的风压都快把人吹飞了啊!
戈登惊愕归惊愕,动作却不敢稍慢,以最快的速度从道具袋中掏出音爆弹,拉住引线便准备扔出去。
——这招对于喜欢钻地的怪物一向好用。
然而,还没等他把引线拉开,剧烈的震颤感便已经从脚下传来。
肌肉先大脑一步作出反应,戈登全力向前飞跃跳开。
就在他离开原地的瞬间,一支鲜红色的巨角便从他刚刚站立的位置破土而出,蛮横地刺向天空。
落地之后的戈登又往前跑了几步,这才心有余季地回头望向从地下爬出的巨大飞龙。
难怪这家伙在飞行方面表现出弱势,看那骨骼粗壮,带着巨爪的翅膀,估计完全是往挖掘方面进化的。
掘地速度快到连音爆弹都来不及扔的怪物,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重新回到地面上的一角龙也从愤怒状态中脱离了,这多少让戈登松了口气。
由于确认了弱点,接下来的战术也很明确了——无下限地往一角龙屁股后头绕,集中攻击它的尻尾与双腿。
这样一来,不仅能接近一角龙的弱点部位,更能避开威力巨大的龙车与角撞。
唯一的缺点是效率很低。
——几乎每出一刀,甚至来不及出刀,一角龙就已经转过了身来,而他只能继续绕圈。
巨尾与双翼的存在使得它对身体两侧以及后方的敌人,也保持着相当高的威胁,戈登不敢莽撞,只能慢慢与它周旋。
毕竟他多出一刀,对一角龙而言无关痛痒,一角龙正面顶他一下,他就只能祈祷附近有猫车了......
战况持久而焦灼。
戈登突然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年的科科特英雄会与一角龙大战七天,才终于艰难地将其斩杀。
与这种级别的怪物作战,稍一失手便可能断送掉性命,莽撞与急躁绝对要不得。
可是,好渴啊。
沙漠正午的太阳能把人活活烤死。
之前一直是靠冷饮的效果在支撑,现在冷饮的药效渐渐过去,身体为了降温正在大量出汗,继续这样下去,自己很快就会脱水。
必须想办法找机会喝冷饮。
正当戈登产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