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宴。
在金城的心腹地带,居然有一座环抱式展开的大宅,甚至比金玥儿的居所还要奢华。
那大宅如双臂般展开,中间虚抱一圈空地,内有精致的花圃、喷泉、奇山怪石。
一条红毯,从空地中央向外一路铺出。
音乐声响起。
在这古朴的老宅中,居然有一支交响乐团正在演奏?
明尊身着正装,与金玥儿并肩走在红毯是。
处于绅士的礼节,他必须托着金玥儿的一只手,像是在为她引路似的。
“怎么样?盛大吗?这都是为欢迎你准备的。”金玥儿目视前方,仿佛在自言自语。“乐队是当地最有名的,第一小提琴手和指挥都是从柏林爱乐乐团请来的。”
除了这些以外,宴会的用酒、食材都极为考究。
东洋的和牛、澳洲的龙虾,甚至连宴会上鲜榨的果汁都有大半是从高级果园专订的。
但这一片繁华看在明尊眼中,却只得出‘浪费’两个字而已。
真的是浪费。
一路走来,已有许多金氏家族的人在侧目窥视他。
因为金玥儿在一旁陪着,所以还没人敢主动上前与明尊搭话。
但他有着敏锐的听见,已经从只言片语中听出了众人的心思。
金家的人在攀比。
攀比彼此身上最新潮的时装、女人的珠宝、男人的手表,甚至有人拿自己与明尊做对比,竟还能找出优越感。
他微微皱眉。
明白了。
一个家族的没落不是没有道理的。
盲目自大、贪婪无度,大概是它衰败必备的因素。
金家与明家的差距,已经随着明尊努力而越拉越大。
可今时今日的金家族人,居然没有埋头奋进的心思。反而只凭一个人的服装穿戴,就冒然品评对方的优劣?
在这些人中,也就金玥儿好些。
她虽然换了一套艳红如火的晚礼裙,但至少没像某些金家女性那样,几乎把自己装扮成了珠宝首饰架。
金玥儿只带了一对铂金耳环、一串蓝宝石项链。
配上她的身价,这也确实算简略了。
可整个金家,再找不出明尊这样的,只换一套西装、擦了擦皮鞋,连手表都没戴就来了。
“这位一定就是明家主吧?”
当两人走入宴会场的中央时,一个年轻的男人主动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