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保镖承认持有枪支并杀了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县公安局也不好包庇他。两个警察将涉嫌杀人的保镖控制起来。
陈宏志凑到被打死的王老三身边,蹲下身子,确认死者就是王老三。他还用脚踢了踢,确认其已经死亡。
陈宏志心花怒放,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悬赏一百万买王老三的人头,不料王老三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杳无音讯。没想到今晚阴差阳错,竟然亲手结果了王老三的性命,除掉了眼中钉、肉中刺。
陈宏志走近县公安局长身边,一本正经地说:“王老三曾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多年,我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接纳他来我公司工作,然而他恶习难改,品行不端,来我公司后,违反公司工作纪律不说,还猥亵女同事,偷窃扒拿,打架斗殴,我一怒之下,就将他开除了,他对此怀恨在心。被开除后,王老三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成立了一个所谓的黑恶势力团伙——青龙帮,在昌东作恶多端,罪行累累,导致民怨沸腾。今晚,王老三得知我在县政府干部公寓区有事,纠集多名同伙手持凶器,想置我于死地,幸好被我下属击毙了,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的下属持有枪支是不对的,但他在形势危急情况下开枪打死王老三是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当然,具体案情你们公安部门可以开展调查取证,我作为当事人,有向你们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陈宏志颠倒黑白,将责任全部推到王老三头上。他的意思很明显,王老三被打死是罪有应得,而他的下属开枪杀人是正当防卫,是为民除害。如果他和下属有什么过错的话,唯一的过错就是下属不该持有枪支。
县委书记盛东明说:“陈总受惊了,这个王老三我听坊间说过,在昌东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是昌东最大的黑恶势力头目,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今日他被击毙,是罪有应得。”
盛东明将目光瞥向县公安局长,指示:“陈总是凌云集团负责人,是全省知名的企业家,也是省人大代表,同时有多项社会兼职。凌云集团在我县的重要性相信不用我多说,县公安局应该确保陈总的人身安全。同时,要深挖王老三一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必须除恶务尽,还昌东县一个安静祥和的社会环境。”
县公安局长点头道:“是的,我们县公安局一定按照您的指示去做。在此之前,县公安局接到多起与王老三有关的报案,我们也及时予以立案,然而,王老三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且阴险狡诈,多次逃避打击,这次,陈总的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