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听说天朝武将如云,且本事都是不错,那他也想看一看,这传说是不是真的。
在说,现在的形势下,步骘就是不战都不可以,他身后还背着昏迷的李典呢?若是现在不战而逃的话,想必庞德一怒之下就会下令放箭,那样的话,他的恩人就要死在这里了。
知道没有什么选择,况且步骘也的确想试一试庞德的斤两,这看着对方冲来时,他手中的梅花枪就此一个旋转,枪身就向前递了出去。
“来得好!”眼看着步骘先动了手,庞德就是一声大叫,之后手中的截头大刀也横着就劈了出去。
这一式,庞德并没有什么什么招术,他就是想看看对方枪身之上的力量如何。
“叮!”
一声脆响之后,刀与枪就此撞击在了一起,轻脆的响声转出之后,两人各自骑着战马后退了一步。
“你很不错。”感受着刀身之上传来的力量,看着连战马都止不住后退了一步,庞德是一脸佩服的表情说着。
通常情况下,使枪之人更擅长于灵活,用刀之力更注重于力量。
因为刀注重的是劈与砍,没有力量是发挥不出来足够的威势;枪更注意至挑与刺,不灵活同样也无法将枪的优势展露出来。
刚才庞德试其力量本就是用自己的优势压迫对方的劣势了,只是不曾想,这一记比拼,他还是没有占得什么上风,只能是平分秋色来形容,这也是他不得不高看步骘一眼的原因。
步骘自然知道庞德说的是何意了,他不得不承认的是,刚才那一记比拼他其实是吃一点亏的,这从他那有些颤抖的右手中就可以看出来,只是他很擅长于隐藏,并没有被对方发现而己。
比拼力量,步骘己经知道自己不占什么优势了,即是这样,他便也是一声高叫道:“吃我一枪试试。”尔后开始了主动攻击,将枪身灵活的一面完全的施展开来。
步骘的梅花枪法的确不俗,甚至有了与赵云的亮银枪看齐的意思,便是所谓的枪王张绣不死,怕只是单一的比拼枪法,也是占不得任何的优势的。
有如此厉害的梅花枪法,在加上步骘是先下手为强,这一出手竟然真就占了上风,逼得庞德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庞德的实力自然是没得说,但是他确以力为先,当面对足够灵活的梅花枪时,他是很难可以碰到枪身,也就使得他从头到尾都是被压着打,就是被动的接受而己。
好在自从加入了天朝之后,庞德也是身经百战了,生死之间更不知道经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