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云县。
数百年来,灯会就是扶云县的传统,甚至在上元节的时候,还有不少人特地从京城跑来这里看灯的,每个月的十四到十六,县里都会举办庙会,晚上各家都会在门口放灯,衬这夜市,很是热闹。
虽然说,每个月这几天特地来玩的外乡人都不少,不过百姓还是觉得,对面过来的那一行人太引人注目了。
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明明看着疏狂潇洒,怎么看都是一派大侠之风,可一左一右各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娃娃,尤其是那女孩儿,粉妆玉琢一般,简直比画上的仙童还好看。后面的少女倒是明显的侍女打扮,可那男子却既不像是主子,也不像是随从。
“庙会京城也有啊,何必非要来这里看。”隔着一段距离远远跟着的执剑哀叹。
“傻吧。小郡主哪儿是为了逛庙会来的。”荆蓝嗤笑。
“看灯?”执剑犹豫了一下。
“干什么都行。”荆蓝一耸肩,“小郡主就是想出门,她做梦都想当大侠呢。”
“噗——”执剑笑喷,再看看那个已经被一个卖木雕的小摊吸引了的李昭,又道,“这不玩得挺开心的。”
“毕竟还小嘛。”荆蓝一耸肩,拽了拽执剑,也在一个摊子前停了下来。
庙会人多,跟着的人太多玩不尽兴,也不会更安全,所以他俩就只是远远吊着,顺便也当是偷个闲约个会。真要有事——如果沈醉疏都扛不住,加上他们也白搭。
“公子,买点胭脂水粉给夫人吧?”摊子后面传来一个甜甜的声音。
执剑一扭头,却见招呼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边上还有个三十许的妇人,看起来是一对母女。而他们驻足的,是粉黛阁摆出来的摊子——京城最好的胭脂水粉铺子,在很多城市都开有分号。
荆蓝也笑了,秦绾对自己人一向大方,连她们的胭脂水粉也一向都是粉黛阁的,当下随手拿了几样平日里惯用的,眼角一瞟,笑眯眯地道:“给钱。”
执剑乖乖地掏钱袋付账,偏偏他又是长了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又乖又顺,特别招惹有孩子的妇人和未成年的小姑娘喜欢。就像王府里的陆烟,还有秦珑,都很喜欢,就连一向嫌弃男人长得太好看的李昭都没嫌弃过执剑。
“小公子的夫人可真大方,是见过世面的。”那妇人揽着女儿偷笑。
“啊哈哈……”执剑挠了挠脸干笑。
也不是他愿意长成这样的啊,朔夜和莫问眼睛一扫就能让人噤若寒蝉,可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