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张胆的“山寨逼死原创”,还有日本人的“山寨起家”,都可以说明问题。
当然,也不必忽视英国人如果发现了什么后,抄袭的本事,对于技术外流进入欧洲,长老会倒也不是很反对,毕竟是挡不住的事情,但最好的是,将这些东西控制在手里,并且建立自己等人在欧洲的高大上印象,只要不增加欧洲人的工业能力以及潜在战斗力,那么输出一些事关民生的东西,是很容易接受的。
“这些是……”
“哦,无非是一些来自我国的简单技术,您知道,有些事情,你我两国虽然没有沟通,不过却也很新奇的是,我们都有类似的专利保护法,这一点很好。”
“您的国家也有保护法?”
欧洲的威尼斯在1474年颁布了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而21年前的英国,才颁布垄断法规,其各项规则基本上成熟,可以被视为后世各国模仿的典范。
避开各种保护年限和各种问题不谈,这种事情,专利权是先进国压制后起国的绝世神器,当然了,他们基本上都是自己完成了工业格局后,才慢慢把这一课补上,在没有专利之前,在本国还不是想怎么生产怎么生产?
这跟中国每年消费的拉菲酒销量是拉菲酒产能的十倍,每年吃掉的泰国香米是泰国大米产量的多少倍的事情稍有不同,而是一个国家进行国家利益选择的必然,一个国家的上层,只要不是某些智商堪忧的家伙,谁不知道保护版权的意义?谁不知道该如何做?
但是问题是,你在你极度落后的时刻,玩版权保护,就等于自己的市场被人完全打击,生不如死。
这一点,长老们内部倒也达成共识,有限度的出手一批技术,也就非常正常了,毕竟这些东西也是准备在天朝内部进行扩散,那么外泄也就是必然的了。
根据**乐原则,“先富”起来的国家或人,要用一些小甜头,把其他的贱民国家给忽悠住了,比如什么小确幸啊,宅男啊,手机啊,用这些近乎廉价,几乎不耗费资源的东西,把这些贱民的欲望锁住。
至于那些有钱国家或者有钱人,自然就别墅豪宅,游艇飞机的乱来,这是非常聪明的做法,当然了,长老都是一群操老爷们,对于如何让一个国家的子民自动的好像那啥一样,自己去钻进小确幸这种神坑里,还是缺乏能力,但总体路线还是确认的。
“水泥技术?肥皂?造纸厂?”
徐浩看着这个老头,一阵坏笑,说道:“这可都是好东西,就看您识货不识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