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自来火枪,终究也敌不住骑射,明军可有不少不亚于自来火枪的利器,像是万胜弗朗机、迅雷铳什么的,还是没敌过八旗,萧大哥这话有些偏颇了。”
李肆继续甩杆,现在两人酒酣“情热”,他也顺竿往上爬,改了称呼。
“哈!愚人之见!”
在萧胜眼里,李肆已经由庸到愚。
“本朝很多人都拿辽东之事来盛赞骑射,贬低鸟枪,可都没仔细想过,假设明军和我大清劲旅一样,都有陷阵冲杀之心,而不是只靠将官带着家丁裹胁,骑射再强,也未必能冲得散。明军若是有一半敢战,萨尔浒和松山,恐怕是另一番场面,而今日这天下也嗯咳!”
“现在的鸟枪,三十息才能一发,还因为兵丁要背火绳,鸟枪阵必得稀疏。我见识过洋夷的自来火枪,就只改了火机,去掉了火绳,以燧石发火。最快十息就能一发,还能猬集结阵。如果是敢战之人以自来火枪结阵,除了火炮,世间再无其他敌手!”
萧胜的舌头已经有了管不住的迹象。
“总而言之,明军战败,非器之罪!八旗绿营,甚至朝廷都把鸟枪看作弱者之械,可笑!羸弱之人,持刀枪有如鸡兔。可拿鸟枪,即便是妇孺,至少也能放上一枪,有一搏之力,好比是狗!而勇武之人持刀枪,那就是狼!拿了鸟枪,在我看来,更胜狼一筹,是一只虎!”
他忽略过程,直奔结论。说到这时,目光悠悠,隐约还能窥到一丝激荡之火,李肆看得明白,这是在回忆。
“萧大哥这话听得我也心热,想之前我毙杀那赖一品,三十步外命中也是运气。如果他不逃,而是手持腰刀转身扑回来,只要我能忍到二十步内开枪,他就算能以一胜十,也是必死!”
李肆放开了嗓门,像是说起了酒话,毫不在意被旁人听了去,萧胜倒还勉强压着蒸腾的意识,帮着扫了一圈,怕这私密之事泄露。不经意间,对李肆的心防又退了一大步。
“萧大哥,这些可是你的经验之谈?难不成当年在台湾时,也是一枪放倒了乱首才立的功?”
早前萧胜就提到过他能成为把总,是在台湾平刘却之乱里立的功,可李肆当时没把这个话头牵出来。这可是一扇门,在火候没到的时候就推开,很是浪费,而现在是时候了。
“一枪!?一枪顶什么用!?”
萧胜脸上红晕一片,一半是酒气,一半是豪气,话语滔滔不绝。
“你小子打枪准,不是运气就是天生的本事,可别以为这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