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人家在想着给四哥儿你立牌位了”
田大由的开场白让李肆的怒气不翼而飞,恭维话谁都喜欢,不过李肆更多是好奇,看来村人卖地,还真有内情。
“去年天旱,今年村里大多都没了余粮。要是没四哥儿的话,村人都得借粮借银子过活。今年的粮价又涨了五成多,加上皇粮,秋天的时候,估摸着怎么也还不起,多半都要典当或是活卖掉田地。早就卖光了田地的,处境就快赶上那些流民了。”
田大由说到了乡间的借贷,以一般草民而言,就算有个十亩好田,一年下来,交租交皇粮应付摊派,也就勉强凑合着吃饱。到了四五月这青黄不接的时候,余粮没了,秋收都得应差,下半年的稻种吃穿就没了着落,必须举债。
听了个大概,李肆心中隐隐发凉,这也就意味着,草民根本是靠举债过日子。可跟后世米国佬举债过日子完全是两个极端,人家是讲求生活质量,而这里是只求糊口过活。
眼下这康熙朝,平均而言,民间借贷银钱的年利是三成,粮食的年利是五成。官府着力打压这利钱比率,毕竟高利贷发展太猛,就会夺了官府对民间的控制力,田丁钱粮也就收不上去。可官府只推着商人出手,不敢贸然自己站出来,王安石青苗法的教训,后朝全都牢记在心,更不用说满朝都是理学儒臣的满清。【1】
天景好,没遭官府绅胥盘剥太重的话,草民这债还能周应过来。可老天稍微给点脸色,草民就只能盘点自己能卖的东西,一件件朝外卖,首当其冲的就是田地。
这就是南方田地所有权分离的大背景,一件东西天然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分,只看在实际中怎么演化。草民卖了田地的所有权,保住耕种权,也就是使用权,渐渐就演化成永佃权。从这方面来看,田地对草民来说不是恒产,所有权也只是保障自己活下来的周转物,很多时候,使用权也得参与到周转里。
久而久之,草民已经不奢望保住田地的所有权,也就是田骨,能握住现实的使用权才有意义。对只靠田地为生的草民来说,三骨不如一皮,手里有十亩全地,他也会想着把全地里的田骨卖出去,凤田村那些收到了田契的村人就是这想法。
“收回了田骨,皇粮也不必交了,对村人们来说,不过是不必再举债了。可他们家里都还是空的,夏秋的日子该怎么撑下去,秋后一季的粮种从哪里来,这都还没着落,自然会想着再卖田骨。就算能应付过去的,这田骨是死的,也都想着能卖些活钱,备着应付其他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