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政根基。
找到了,选官被归在了文教总署下,因为科举事也被划到了这个总署。财政则是归在计司,这个计司,跟掌管律法的法司,以及负责沟通三省各部署院寺监的通政司,三司直接跟中廷秘书监对接,也就是说,这三司归李肆直接管。
普仁殿里又炸了锅,如此政务架构,在朝臣们看来,用人、工商财税乃至国法都归于李肆本人,而李肆是通过秘书监来掌握国事的,岂不是中廷秘书监成了有实无名的内阁?秘书监人选还是李肆自定,又谈什么还政于相?
“秘书监无红黄之责,而且朕直管三司,不过是我英华初开的权宜之计”
李肆所说的红黄,是说的贴黄和批红,贴黄是上奏事务由阁臣拟定处理意见,也就是票拟,批红则是皇帝批示最终结果。
这回答大家都还不满意,前明按祖制,太监也没批红之权,可后面的皇帝说有就有了,于是太监代替皇帝批示奏章,就成了明政一大弊端。
“三司之外,各部署事务,由各部署直接贴黄,各省执相批黑。朕之批红,只确认批黑可还是否。而且十年后,尚书省之事,朕亦不再批红,只保留随时稽查追溯之权。中书和门下两省之事,也当在朕有生之年,还政于相。”
接着李肆这么一说,屈明洪等人就明白了,这确实只是过渡阶段的处置,李肆最终还是想让国政自己运转起来,皇帝只是擎领大纲。
众人还在品味,一个大嗓门响起:“陛下所言,可能立约否!?”
李肆一看,是新任应天府知府巴旭起,这位满清时期的县丞,现在是管着旧日广州府,现今英华行在应天府的地方大员。
有这精神就是好事,李肆笑道:“这本《国朝政制》还是初稿,本就是让你们谏言完善的。朕所言还相之事,也在这书上。待本书修订完毕,就是国朝政务运转之制,并非空口白牙的虚话。”
这一言敲定,新儒屈明洪和旧儒梁载琛也传递着欣喜的眼神,而看着新旧两儒的默契交流,李肆也是微微一笑。
权力肯定是要分解的,难不成他还真要学着满清皇帝,事无巨细,都由他一人而决?英华工商繁茂,日后事务更是千头万绪,又怎么可能全都等着他来处置?
但这分解,就不能是以前那种在磨盘里来来回回折腾的拆分,而是树立法制,让权随法行,所以他要直掌法司,亲自推动法制建设。此外他还要紧握一国财权,时值社会大变革时期,财政稳,一国就稳。
“说是还政于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