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就有了。国西院的“民会”也称“金党”,就是专门抱团跟政事堂斗的,争税制、金融等工商事的事权法权。而国东院里的仁社,承自汪士慎,汪瞎子虽死多年,但这个党还是传承下来了,跟政事堂乃至皇帝争民生文教等事权法权。
总之在议院里,院事也是人人皆党,不置身一党。也是个怪物,下一任多半也呆不住,因为你不党就一事无成,选人可不愿继续把票投给一个混日子的家伙。
也就是说,在英华,结党根本不是个忌讳事。反而是人之常情。
刘纶要周煌所作之事,所结之党,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在此时的英华,结党玩耍,结党鼓吹,结党伸张权利,这都不涉朝政之权。而刘纶跟周煌联手,是结党谋“政权”,这个“党”就是黑的,放在旧世,杀头都是轻的。
就拿宋朝打比方,一个大臣联合台谏,身负民意,对皇帝说,我得当宰执,看,我背后有这些、那些、这么多人支持,这是什么行为?
当然,英华已是今人世,国家非皇室一家之私,就根本法理来说,结党谋权已不是大逆不道之事,宰相推选制其实已给这事开了门。
但法理之上的实际层面,情况却很复杂。
首先,政事堂和两院还是平行的,政事堂是考出来的,两院是选出来的。有华夏千年科举传统在,英华士子多在仕途,英华这个火车头,是考出来的在掌方向盘,而选出来的除了能凑半只脚在刹车上,其他时候就只能在一边嚷嚷。
因此即便有宰相推选制,可宰相首先是皇帝提名,得选的宰相并不视两院为衣食父母,有机会就要搓圆搓扁,两者是相争中合作的态势。首任宰相薛雪一上台就拆了两院,虽然解决了两院不少自身问题,可对那些在改选中落任的院事来说,未尝不是过河拆桥,却又徒唤奈何。
就这种态势而言,政事堂和两院之间就不可能结党,一旦结党,这种态势就要被破坏,追溯而上,更是改了英华“考”派与“选”派相持的匀势。对“考”派,也就是官僚来说,那就是背叛。即便皇帝不追究周煌,整个官僚集团也要给周煌这个“叛徒”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这帽子明面上是说周煌对皇帝和国家大逆不道,实质是说对他们官僚集团大逆不道。
由此延伸到第二个问题,官僚集团的抵触虽出自维护自身地位和利益,但也未尝没有合理之处。试想,如果官僚集团不抱成一团,外于两院“选”派的格局,而是如刘纶提议那般,为了争宰相之位而跟两院结党,那么围绕宰相之位的权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