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场之争。
争夺的自然是猎物。
然此次相争,比得并非多少,而是看谁能猎到。只因在这南山的围场里,栖息着一只千影鹿。
传闻此鹿活了甚久,不少人都在围场中见过它,其画像还在众人眼前过了数遭,可却从没有一个人抓到过它。
缘由无他,这只鹿会使点儿幻术,又分外警觉,一旦被盯上,就弄出无数虚空的幻影,来混淆猎人的视听,最多的一次,可达上千的分身,也由此被称为千影鹿。
要说这无数人都弄不到手的传闻中的猎物,竟是丢给我们比试,也委实太为难人了。
然这规则中还有一条,比试之时,各人所骑马的屁股上固定一靶位,被敌方射中红心者,淘汰。整个比试限时两个时辰,不得提前不得延后。
若是到最后,都没有队伍能猎到千影鹿,便以各队未被淘汰的人数为计量。
剩下猎手最多的一方,为胜。
头一日得了这些消息时,我正同将与我并肩作战的十位姑娘有所接洽,其实小试后,我便和她们见过几面了。
到底不似那些个傲慢的世家小姐。
之前策马在场子里磨合了一阵儿,又顺便来了几场比试,这些个实诚的姑娘倒是对我服气得很。
隔日便要对战。
姑娘们大咧地坐在地上,围了一圈,彼此打着气,谁也不曾露怯,毕竟,她们均是自愿而来,为的,便是胜利,而她们也都听闻过那千影鹿。
更有一个。
“我见过。”某姑娘举起小手。
我也盘腿坐在她们中间,手上还挑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着,一听有人见过,不禁支起脑袋,朝其看去。
因着我忘性大,这名字多起来,委实难记。
故而我就干脆用一二三什么的替了,眼前开口的是小二,至于我,本是从众,让她们称我十一的,结果她们却异口同声地唤我老大。
直接跳出一二三的范畴。
好在听上去的感觉还不赖,我也就默认了。
“小二,说说看。”我单手叉腰,朝着她微扬下巴。
后者嗯着声,慢慢地回想着。
南山上那大片的围场,虽是被王室圈起,但若非重大的庆典,平日里倒是对外敞开的,故而一般人也能进去试试手气,撞一撞那千影鹿。
当然这该缴的入场费还是不少的。
小二曾随父亲进了一遭围场,更是好运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