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十年(1860年)九月,直隶、山东及河间府一带捻军四起。清廷恢复僧格林沁郡王爵,命其率一万余清军赴山东与捻军作战。
咸丰十一年(1861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根据僧格林沁的奏请,其哲里木盟长职由达尔罕亲王索特那木彭苏克补授。
同治元年(1862年),赏还博多勒噶台亲王爵,不久诏世袭罔替。朝廷授权僧格林沁节制调遣直、鲁、豫、鄂、皖五省兵马。僧格林沁率蒙古骑兵和五省提供的兵力多次打败捻军,在鄂东霍山黑石渡收降捻军十几万人,并打散十几万人,清军也损失惨重。
同治四年(1865年)五月,僧格林沁被捻军诱至山东曹州(今山东菏泽市)高楼寨,随后陷入重围。五月十八日晚,僧格林沁率少数随从冒死突围,当逃至曹州西北的吴家店时,被一捻军士兵诛杀在麦田,终年55岁。僧格林沁战死疆场,令清廷上下一片震惊,皆以失去“国之柱石”而惋惜。
由于僧格林沁平素爱护百姓、善待士卒,听说他去世的消息,百姓罢市,巷哭野祭。灵柩返回北京时,献上的万民伞有七十多柄,兵弁、百姓皆迎祭,哭声震地。
清政府以亲王规格为僧格林沁举行了葬礼,同治帝和慈禧亲临祭奠,赐谥号“忠”,配享太庙,在北京、山东、河南、盛京等地建“昭忠祠”,并绘像紫光阁。在科左后旗吉尔嘎朗博王府东建祠堂一座供奉僧王图像。在额布力尔协日嘎地方另建僧王塑像祠一座,并绘像紫光阁。
同年七月,清政府派员护送僧格林沁的灵柩北上,安葬在科尔沁左翼世袭旗陵(今辽宁省法库县四家子乡公主陵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