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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疯狗杜明风(1 / 3)

前面裴风这么不给他面子真的让他非常难堪,他到现在心里还憋着气呢。

他不给我面子,我也不去提醒他了!没他这样做兄弟的!

“不过话说回来,刘哥,这个罗爷再怎么厉害也就是个混社会的,登不上大雅之堂,哪有你厉害呀。”

刘哥脸上流露出一丝得色,嘴上却连脸说道:“哪里哪里,小美,你嘴真甜,说得我都心花怒放了。来,我们干一杯。”

刘哥叫刘畅,也是南明高中毕业的,他垂涎奚小美的美色已经很久了,只不过他之前一直有女朋友,也是一个大学的,不好下手,最近好不容易分手了,这就盯上奚小美了。

原本以为手到擒来,却没想到奚小美精明得很,每次出来都叫上宋耀明这个小拖油瓶,刘畅现在在和奚小美斗法呢,无论如何,先想办法把她弄上床再说。

他本来是想找奚小美做女朋友的,但真正接触下来,又觉得此女太精明了,玩玩可以,做女朋友……还是算了吧。

“对了,耀明,我还没跟你说过吧?刘哥的爸爸是轧北区的区长秘书,妈妈是我们沪市师范大学的副校长,真正有权有势的书香门第之后啊。这种家庭最让人羡慕了,刘哥,估计就是那个罗爷见到你也得客客气气的吧?”

宋耀明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奚小美看着刘畅的眼神简直是媚眼如丝,含情脉脉。

“那当然,说起来我父亲和这个罗爷经常打交道,熟得很,他每次见我都客客气气的,管我叫刘少爷呢。”

刘畅也顺着奚小美的拍马吹嘘了起来,反正罗三立也不会出现在这儿,吹个牛怕什么。

果不其然,他这么一说,奚小美看着他的眼神更加柔情似水了,似乎还带着那么一丝挑逗的意味。

旁边的宋耀明见到她这样子,神情更落寞了。

这个刘畅无论身高、样貌、谈吐、家世,各方面都比他强,而且还和奚小美在一所大学,关键这家伙明显对奚小美也有意思!

跟着他们俩出来做电灯泡已经好几次了,他越来越觉得追到奚小美的希望渺茫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楼梯上下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个穿着黑色皮衣,梳着油光锃亮大背头,神情很嚣张的年轻人,捂着鼻子,满脸血污的罗永贵就在他身边,后面则跟着五六个穿着黑背心,一脸凶神恶煞的彪形大汉。

“草他吗,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敢在a吧动你?罗二爷,是谁?你指给我看!”

罗永贵伸手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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