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史可可早上刚到公司。就被司翰叫进了总裁办公室。
司翰穿着黑色衬衣,左臂缠着绷带,坐在办公椅上。
“司总,您怎么不多休息几天,这么快就来上班?”史可可看着司翰的胳膊,心里略有些愧疚,毕竟人家可是因为她受的伤。
司翰笑笑,“公司一堆事,伤在左臂,也不影响办公,在医院也待着无聊,索性来上班。”
“嗯,司总您注意休息,多去医院检查,等你伤好了,我请您吃饭答谢您的相救。”
“可可,你不用客气,你是我公司员工,更是我朋友,你有危险,我当然不可能袖手旁观。对了,我找你上来,是有件事要说,潘梦莹被警察带走了,公司也已经将她除名,现在公关部经理这个位子空着,你,有没有兴趣?”司翰一脸认真的说道。
“公关部经理?我?司总您开什么玩笑?”史可可颇感意外,她倒是没想到司翰会和她说这个,“您让我跑工地,画图纸还行,公关经理这样的工作,我怎么可能胜任?”
“我想,以你的聪明才智,若想做,上手会很快的。可可。你考虑一下。”
司翰当然知道史可可也许并没有这方面的专业能力,但是,如今的史可可,仅凭苏煜坤女朋友这个身份,出去谈项目,就会有很多人给面子。
尤其,超越以后和yh集团的竞争越来越大,若史可可出任公关部经理,可以从对方手上抢会很多大单。
潘梦莹那个女人,最大的优点是为了工作,豁的出去,什么人都给睡。
也正因为这一点,给公司创造了不少业绩,若不是她自己作死,也不至于有牢狱之灾。
所以,女人一旦嫉妒起来,是真的什么疯狂的事都能做出来。
“司总,您还是另择人选吧,这个位置我真的不合适,我也没那个能力。”史可可拒绝的干脆,要说公关部经理这样的职位,对公司一般员工来讲,其实诱惑力的确很大。
但是,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
尤其,是公关经理这样的位置,少不了应酬喝酒,和各类客户打交道。若是单身的时候还好,现在身边有了苏煜坤这个醋坛子,他肯定是不会同意自己做这样的工作。
她可不会忘记,前些日子,她因为一夜未归,苏煜坤自虐似的折腾成那样。
再说,史可可自己本身,也不是很喜欢那种穿梭在各种酒桌饭局上逢场作戏的工作。
司翰也不强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