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过也要林又在身上纹上自己名字的首拼。
但如果林又自己愿意的话,池越也会感到很高兴......
林又身上纹了他的名字,以后只要一脱光衣服就会看到他名字的首拼,林又就一辈子是他的人了,再也逃不掉了。
只要一想到能够在恋人身上几乎永恒的留下自己的烙印,池越就莫名亢奋了起来。
林又低低应了一声:“嗯。”
从前他从未有过,去刺青纹身的想法,一是因为干演员这行的,作为公众人物哪都有可能露,给人看到影响不好,二则是因为他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纪念镌刻在自己身体上的人或事。
先前,圈子里的小情侣风靡在身上留下情侣纹身的时候,他一直觉得挺傻的,感情好的时候纹了,是双方看着都开心,可一旦分手离异,看着就再碍眼不过了,弄又弄不掉,就算改了纹身,只要看到那块地方就能回想起自己的过去,又何苦来哉呢?
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弄。
但看了池越身上纹了自己名字的首拼后,他却突然一下子改变的想法,想将这个男孩的名字也同样镌刻在自己的身体上,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了。
林又想,只要他纹了,他一定不会想其他人一样想要去弄掉,疑惑修改这个纹身的。
就算他以后和池越走不到最后,分了手,他也会一直留着一直铭记着池越现在给自己带来的快乐和美好的。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现在拥有。
这样的想法沉稳持重惯了的林又来说是有些疯狂的,但现在这一刻,他看着池越却觉得自己愿意疯狂一次。
愿意为他疯狂。
池越眼睛亮晶晶的在林又身体上梭巡着,似乎是在思考,要在哪里留下自己的印记比较好,有些亢奋地问道:“你打算纹哪里?”
他也不知道该纹哪里好,只恨不得林又整个人都烙印上他的痕迹。
“嗯....”林又沉思一番道:“我们干演员这行的哪里都有可能露,屁股吧,我打算纹在屁股上。”
其实和池越一样的位置也是可以的,穿上内裤也看不到,但那里距离那里太近,林又还是觉得太羞耻了。
池越也觉得这个位置很好:“好啊,好啊,纹屁股上好。”
这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位置了,林又的屁股上纹了他的名字,林又的屁股就是他的了,从此以后就只有他能看了。
林又早已习惯了池越的跳脱,倒也不再惊奇池越时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