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的名字可能很多人没有听过。
不过若放在网路上,她就是娱乐粉人尽皆知的红人了。
不久前,花影搞了一个“星光少女团”的网络选秀节目。
这个节目火爆华夏,成为了年轻人最喜欢的网络节目。
王清怡,就是从节目组脱颖而出的新人。
因为她外表可爱活泼,又能歌善舞,在网络上已经网罗了大批粉丝。
别看她现在是火的不行,但在花影内部,只是被剥削的可怜人而已。
不久前,负责签约的主管告诉她,“我不管你红不红,但是在花影内部,是条龙你也得趴着。”
于是,主管给了她一分合约,非常非常不平等的合约。
合同上说,要王清怡为公司工作十年,薪资方面非常低廉,而且广告费、代言费一系列的费用分成低的可怜。
可以说,这是一份相当霸道的合约。
若是签了,王清怡等于在替公司当奴隶。
可不签呢?
王清怡不敢相信。
当初那位大腹便便的孙塘主管直接表明了意思。
不签,会联合其他公司封杀!
对,就是因为这个问题,王清怡才闷闷不乐了几天。
那份霸道的合约,也一直被她带在身上。
拿起包包翻了一阵,将那份合约拿在手里,王清怡的手开始发抖,眼里在眼眶盘旋。
“我才不签!”
赌气式的,她咬着牙把合约塞进去。
她把外面的衬衣脱下,只剩下白色的文胸和一对小玉兔。
她看着镜子里的镜子,有些心酸的想道:我明明这么漂亮有料,结果却无法当大明星,只能被花影剥削……
想着想着,她恍惚间看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男人。
一个陌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