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浓厚血腥味从后而至,沈云转身一看,正是陈绪,刚才杀野猪时避让不及,就连脸上也溅到了血,身上更是血迹斑斑,这件衣服怕是只能丢了。
“怎么了?”陈绪一脸惊疑。
沈云一指前方林地内,不确定道:“好像是野狼,大概惊走了。”
陈绪定睛一看,果然有块泥地上,留下几朵新鲜的爪印。
不过却放下心来,封涧山脉野狼不少,但并非成群而居,而且山上食物丰沛,野狼根本犯不着攻击人类。
于是微微点头,独自走回去接着打坐。
沈云也回到野猪旁,拔出匕首,开始切分。
先撬出一枚犬齿,这是猎人的规矩,打倒了大型动物,会取出一颗牙齿来作为战利品,可以制成附身符,这颗犬齿便是帮陈绪挖的。
然后开始选取比较好的肉来,其余的么,就地丢弃,毕竟这头野猪足有近三百斤,他们五个人也带不了多少。
不一会,大约取出五六十斤好肉,铺在一块猪皮上,招呼其他同伴过来搬去清洗。
罗园等人也休息够了,跑来一瞧,叽叽咋咋的舍不得丢掉那么多,硬是说要再割一些出来。
沈云无奈,干脆将匕首丢给他们,随他们折腾,自己则去林中搜集松针等物准备生火。
陈绪也恢复了精神,先独自寻个水潭洗濯一番,换了套衣服,这才过来。
“把野猪肚子留下,我有用。”对于几个药童的吵吵闹闹,陈绪也懒得理会,随意交代了一句,取过野猪牙齿,神情欣喜的走去榕树那边。
显然这次出击,对他来说,也是很不错的一次体验。
沈云捡好干柴,过去一瞧,足足取了一百多斤猪肉,看的他直翻白眼,不是他们选的不好,只是实在太多了。
牛进进乐呵呵的,捧着臭气烘烘的野猪肚子,朝着山溪跑去,打算洗干净了再给陈绪送去。
关虎与罗园嘻嘻哈哈的搬运着大块的猪肉,沈云无奈,也只得前去帮忙。
中午一顿大吃,依然还剩下一百多斤猪肉,包括陈绪,每人分了一大包驮着。
下午的山路就难走了,挨不了几步就吵着要休息,一个个累的直哼哼,哪还有什么心思采药啊。
休息过两趟之后,陈绪忍无可忍,强制命令他们丢掉几近一半猪肉。
罗园等人就好像死了亲人一般,哭闹着不肯,当然在陈绪的棍棒之下,就算不舍,也只得遵照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