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在大宁国,男方悔婚可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对声誉没有任何影响;女方就不同了,无论哪一方提出来的悔婚,都十分影响女方的声誉。
所以包夫人认为,当初婚约一事,谁都不提对谁都好。
怕就怕那义弟曾和沈云提及此事,并且拿来信物提亲,就很难有转圜余地了。
在包夫人想来,这沈云六岁逃荒出去,在外漂泊七八年,也不知如何过活。如今这个十四岁的邋遢小子,必定黝黑瘦弱,一副战战兢兢的小家子模样。
让夫君见见,自然就绝了联姻之心。
根本没想到这沈云面容丰朗,步履从容,如同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般,闲庭信步至门口,脚下还跟着一只小猫般大小的动物,毛色雪白铮亮,不染轻尘。
小家伙更是昂步挺胸,旁若无人。
“小侄沈云,拜见伯父、伯母!”沈云见主座上端坐一中年男子,身穿紫色锦绸员外服,面色红润,一缕长髯,估计就是父亲的义兄,于是大礼参拜。
“哈哈哈!贤侄不必多礼!”包正初双眼一亮,离座上前,扶起沈云,仔细端详一番,果见眉眼之间有一些义弟夫妻的影子,顿时笑颜逐开。
连忙叫坐,上茶。
包夫人蓦然惊醒,这与想象中差别太大,心中十分惊异,呆呆的把眼瞅向花梨木地板上的雪灵,亮茶色的地板上洁白的身影尤其醒目。
沈云见包氏夫妇都眼露奇色,看向雪灵,忙笑着解释道:“伯父、伯母勿怪,这是小侄养的小狐狸,唤作雪灵。”
正想叫雪灵呢,小狐狸天生活脱,刚在屋里转了转,大概觉得没意思,蹦蹦跳跳的又出去门外耍子去了,沈云只得作罢。
“哈哈,苍天保佑啊,贤侄如今长大成人,变得知书达理喽。”包正初见此,也不在意,哈哈一笑道,“不知贤侄当年离乡之后,在何处谋生?”
“是这样的……”沈云早就打好腹稿,于是便详细的从当初离开家乡,半路上爷爷辞世说起,但只说,到了嘉源城,被一家药铺收为药童长工。
因为需要抓药,耳闻目睹所以识得几个字,仅够抓抓药、读读书信,知书达理实在不敢当云云。
后因思念家乡,辞了东家,返回故乡,在家乡见到伯父手书,更是见先父有书信一封需转交伯父,所以特来送信。
包正初不疑有他,连连点头,嘴里不停念叨:“苍天有眼、苍天有眼!没叫我这可怜的义弟独子,受苦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