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没有等多久,张琨就回来了。一进家就先感慨一句,最近过的日子太不叫日子了。好在家里还有一顿热乎的饭菜。林可几个人听了都直笑。
不过,想想,张琨说的话还真的是真的。以后就不用这么操心过日子了。林可决定明天先带着之之去玩一圈,毕竟,这么久了都没有陪着之之。
张大军知道自己明天是还要继续学习,也没有强调一定要跟着去。不过,张蝶舞却是更乐意让林可在家里好好做一顿好吃的。
而之之也是特别赞成她姨姨的话,觉得在家里吃麻麻做的好吃的,这才是人生的一大乐趣,至于出去玩的话,那到时候让姨姨带自己也可以的。
所以,到了最后,林可接下来的几天,那就是专心的做饭。除了吃就是吃,当然,张蝶舞还时不时会找一些图书馆的书回来。
两个人一起看书,喝茶。小日子过的也是不错哒。
没有几天,冯宇就回来了。整个人都高兴的不行,毕竟,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淘金,而且是淘到了真的金。不过,整个人的穿着,可是吓了几个人一跳。
林可觉得幸好这货回来是先见的自己,要是回去先见他老子,估计能被冯耀雄给直接打死了,踩碎了。一身花里胡哨的大裤衩、大短褂。
更绝的是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脸上带着一个大墨镜,头上戴着一个西部牛仔帽。要是放到后世,那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随意穿,只要你喜欢。
但是,就这一身,放在过一段的时候,那绝对是拉风中的拉风。只是眼下,那他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肯定是要被人家各种行注目礼的。
等见到了之之,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大墨镜摘下来戴给之之。之之也是各种乐意,整个人用手扶着一个大墨镜,非要张蝶舞再给他去买一个牛仔帽。
在张蝶舞看来,那死贵死贵的牛仔帽,和农村种地戴的草帽子还真的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这个更加软和一些。而之之非要,那张蝶舞只好带着去买。
但是,林可知道,这个时候,这里是没有这种帽子的。毕竟,这种材质,在内陆还是没有出现的。也就是沿海一带才会有的。
所以,眼下之之哪怕是想要买,那也是买不到的。而冯宇也是知道的,所以,直接把自己头上戴着的帽子拿下来,直接扣到了之之头上。
之之脑袋瓜子小,一下子就整个被一顶帽子给盖全乎了。不过,之之还是高兴的不行,整个人都蹦蹦跳跳的出去找邻居小伙伴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