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从燕太祖时开始就重武轻文,武将的各方待遇都优于文官。直至高祖时期着重关注科举,到先帝昭阳帝时才慢慢有所平衡。不过这并不妨碍一众文艺青年们对写诗赋词的热爱,百年来都热衷于效仿古有诗人颂歌、颂酒、颂美人,唱物、唱景、唱风气。
醉园是这一时期文人墨客们最爱寄情与诗词歌赋,以之会友的地点。不光是文风蔓延之地,也有不少官绅富商爱在此地驻足,以突显自己高雅圣洁的性情。
虽是文雅之地,园内装潢却极尽奢华富贵,酒菜也非一般酒楼可比,有金肆之称,足见高下。
它以一处占据内城最佳位置的宅邸为基,饰以各种娇花嫩草,除却各处厢房雅间外,内设一处数十丈高的八角楼,是真正有身份地位的燕京官绅才能踏足之地。
叶挽坐在八角楼内一处雅间,从窗口俯视而下,举目齐平的漆黑砖瓦和息壤人群搭配着错落的靡靡灯光尽收眼底。甚至能透过内城的城墙隐约地看见当日她踏进燕京第一步的外城门。想必那天看见的曾零露也是在这处以盈盈目光迎接褚洄的。她轻轻把玩着一只精雕玉琢的翡翠玉杯,抬眼对着对面满目风华的红衣美人笑道:“想必这醉园也是你的产业了?”
她与花无渐约好今日傍晚在醉园见面,她还以为是下方园内普通的雅间,没想到竟然直接被小厮引进了角楼之内。她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醉园十金壶酒的奢侈,向来只有真正的大官皇室能八角楼内有自己固定的雅间。
联想到园内小厮的教养,就能想到这儿是谁的手笔了。富埒陶白,赀巨程罗。花家财大气粗果然不止是说说而已。
花无渐惯爱红衣,那阴阳兼容的美貌端的是一个绝色倾城。他懒懒地斜靠在美人榻内,手中羽扇轻摇,红唇嫣笑:“天下之大,大不过我花无渐的掌心。整个大燕十有五六都是我的玩物,区区一个醉园,就是送给无眠也无妨。”
叶挽举杯轻抿一口味道淡雅清香无比的玉酒,想到自己酒力不佳只是以唇微沾。她摇头笑道:“我可镇不住这园中的牛鬼蛇神,若是给了我,只怕不出一月就得关门大吉。”那些官绅见了大燕首富会给几分薄面,换了她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小的从五品校尉,还不分分钟被人剥皮拆骨?“你也当真是手段了得了,短短十几年就能将花氏发展成如此。”
花家在花无渐的父亲一代时还只是普通的燕京巨贾,有些家底,却远没有到轰动大燕的程度。当时醉园也不过是一处优雅别致的小园子,哪来的如今这么大的噱头。花无渐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