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儿,叶挽明显感觉到褚洄的情绪波动的很不稳定。她心疼的将褚洄一只手搂在怀里,轻捏着他的指尖,在他手上淡淡一吻。
褚洄仿佛被烫到一般手一抖,将脑袋深深的埋进叶挽的颈窝之中。
仆人带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走啊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直走到孩子稀稀拉拉的长出了头顶的绒毛,嫩嫩的嘴唇下面长出了一颗歪歪扭扭的小牙,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找到了那小毛贼。
仆人刚欲上去打招呼,却听旁人说,今日那小毛贼娶妻,场面盛大。原来,小毛贼家中很有钱,很有地位,他赶着回来,不过是回来定亲的罢了。仆人带着孩子整整走了八个月才找到了小毛贼,一找到却听说了他今日成亲的消息。
才过了多久,才一年多,他就已经忘了遥远的后院里,那个孤独寂寞的小姐。
仆人抱着孩子在街边站了整整一天,看着那十里红妆从眼前一抬抬的搬过。他没有依照诺言来接小姐,而是八抬大轿的娶了另一个女人。
微风吹过红巾的一角,那隆装艳丽的新娘子,长得还真是漂亮啊。而前面高头大马坐着的新郎官啊,真是英俊。
是啊,小姐不过是个几乎下堂的别人的妻子罢了,脑子坏了才会放着正儿八经的老婆不娶,去娶一个残花败柳呢。
仆人想:若是小姐在这里,她只怕也不会将宝宝交给这个男人的吧。
他带着孩子离开了,在国家的边境找到了一位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他说:我想参军。
大将军说:你想参就参吧,还带着娃干啥?
他说:这是我家小姐的娃,求大将军让他跟我一起参军。
彼时战火纷乱,局势一塌糊涂。越多的人参军大将军就越高兴,虽然心里有万分的疑问,但还是答应了那仆人的请求。
仆人勇得很,可以一敌百,大将军很高兴,将当时不过几岁的孩子收为了义子,重用了那仆人。
有大将军和仆人做榜样,才五六岁的孩子就已经活蹦乱跳的习了武。小子志得意满,扬言自己也要参军,日后也要威风八面的做大将军。
他筋骨好,是天生练武的材料。又生的十分聪明,五六岁就已经熟读了兵书,在整个营中如天之骄子一般的存在。
可是出头的鸟总是容易被打,那仆从虽勇,可一来就有如神助地飞升,才短短几年就做了大将军的左右手。如今又有个牙都没长齐的臭小子,整天在那群个个骄傲非常的士兵们门前晃悠,还夸夸其谈说自己要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