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话筒被传给了会唱的人,及时拯救了在场众人的耳朵。
简之恒边听着歌,边靠在沙发上和其他人聊天。其间他也注意到,分明是一片欢庆的气氛,容霄却还在一直埋头回复着玉简传讯,就连休息的时候都有那么多事要处理。也许,这就是拥有名气和地位之后的代价。
“霄哥,其实是一个很神奇的人吧。”简之恒望着他的方向,轻声向吕飒说道。
明明都已经掌控了学院,却从来都不会借此为自己谋利益。所有的小弟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敬重而围绕在他身边。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在黑道上又找得出几个呢?
这回他也误打误撞的参与了行动,以后再说起来,也能算是“跟霄哥混过的人”了。虽然简之恒自己,是从不打算去混这个圈子,但多交几个朋友总没有坏处。也许不知在什么时候,帮了你的,恰恰就是你最意想不到的人。
“那可不。跟老大相处越多,你越会感受到这一点的。”吕飒一条手臂倚着沙发靠背,显然是对他称赞容霄相当满意。
“其实人跟人,要建立羁绊很简单,就是一起去做一件事。”吕飒似有感慨,话也越说越多,“你甭管是一起作弊,或者一起逃课,一起打架,一起进酒馆,这些事都会把你们联系在一起,那都是你们之间独一无二的回忆。”
深吸了口气,他点燃一根烟,“还年轻么,就是应该好好疯一把。”
简之恒认同他的说法。但这个“一起行动”,也不一定就是非要一起违反纪律,也可以一起去做一些有积极意义的事,比如一起定个考试目标,然后就通宵复习之类的。而在他心目中,显然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
接下来的“学院杯”,简之恒打得非常卖力。而他的状态,也一直是好得出奇。
经过了那天一起打架,一起喝酒后,他和队友们的凝聚力,无形中就增强了许多。吕飒说得没错,人和人的羁绊,就是由这一件件的小事组成的。很多人远远看着高不可攀,实际相处起来,其实也都是挺有意思的人。
包括容霄,他在和兄弟相处的时候,也是会时不时爆出一点冷幽默的。并不是他有意要在人前耍酷,只是很多人直接就把他当成了耀眼的偶像,用他的话来说,“你不表现得有型一点,怎么对得起他们”。
偶像也是人,他们实际上,就是被镀上了光环的普通人。作为粉丝,就看你是愿意一直仰望着光环中心的他,相信着他永远完美无缺,还是能够挖掘出他作为普通人的一面,接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