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着陈玉抄袭来的《励学篇》,梁思齐久久难以自己。
作为学政,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这首看似平白的诗作,实在是道尽了读书的诸般好处。
男儿大丈夫在世,谁不想一朝大权在握?谁不想锦衣玉食?谁不想娇妻美妾?谁不想扬名千古?
那要怎么做呢?
别无他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梁思齐很确信,此诗一出,儒教必定大兴,无与争锋。
“好,好啊。真是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然对于读书做学问的真谛了解的如此透彻。我有意将此诗呈递礼部,或许能够入了皇上的法眼。从今以后,我儒家士子自当明白读书的要义,更加勤奋刻苦,不负大好昭华啊。”
陈玉有点傻眼,没想到自己为了应付梁思齐的要求,弄出来的一首诗,竟然有如此意义。
不过有就有吧,对他总不是坏事就是了。
梁思齐却兴致大发,捧着《励学篇》接连读了好几遍,才猛然注意到不一样的地方。
“嗯?这……这字……”
他抬起头,看着依旧平静如常的陈玉,迫不及待地问道:“小子,这字作何解释?为何老夫从未见过这种字体?这字迹笔法追劲,意度天成。大开大合,言简意明,天骨遒美,逸趣蔼然,当成一家啊。”
一边说着,再看向陈玉的眼神,梁思齐已经掩饰不住炙热。
他原以为陈玉富有诗才,现今又通了俗务,虽然文章方面略有瑕疵,但稍加磨砺,自可成才。
可等看到了这一手从所未见、震撼人心的新奇字体,梁思齐猛然察觉到,自己所面对的,或许是一个旷世奇才。
这小子之前有父亲照拂,衣食无忧,所以天真懵懂,性情呆滞。可如今父亲故去,一个人在红尘里打滚,诸般蹉跎之后,现在看来,那是开了窍啊。
天可怜见,在眼瞧着前途无望的时候,猛然见到了这么一个天纵奇才,梁思齐原本逐渐冰冷的名利之心,也不禁热乎了起来。
他很清楚,之前陈玉写就的《励学篇》价值非常的大。
国朝初立,百废待兴,急缺人才,所以乾丰帝一直都在想办法劝学,也投入了巨大的资源。
奈何毕竟时日尚短,多年的战乱之后,百姓的元气还没有恢复,所以成效只能算一般般。
《励学篇》出世,不吝于为国朝的人才挖掘,提供了一份巨大的助力。
不管是礼部,还是乾丰帝,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