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这本书的存在,他智慧他才加了堪堪两点,所以,他就是一个命中注定的弱智么?
怎么办,毁尸灭迹吧,毁灭星球把,去你奶奶个腿儿的吧!!!
江鸽子觉着自己要失点态。
其实已经失态了。
光猪一般的连赐舒展在大地上,他烧的有些糊涂,糊涂到两三米高的地方跌落,竟然没有感觉到疼。
倒霉是喜欢扎堆儿来的,你永远不知道,厄运背后,它还有多少亲戚。
那天他从爷爷家飞奔出去的时候,他的绝望以及失望以达人性顶点,就是再过十万年,他也忘不掉爷爷当着那些人,左右开弓甩他大耳光那种羞辱。
一时间,他的尊严碎了,脊梁断了,此生再也不可能有比这一天更加心碎的时候了。
尊严是捡不起来了。
就到此为止吧!
他跑回住处,简单的收拾了行李,匆忙离开。
他甚至不敢回头,去看自己的家,去想那些人。
他对自己说,要么我去死,要么我找点□□把这里夷平。
实在不成,明儿大地震,这个世界毁灭了好不好?
要离开这里,远远的离开这里……
再也不要回去了,再也不要看那些不屑的脸了。
他买了最远一条线的飞艇票。
五天旅程,整夜,整夜的辗转反侧,他睡不着,心若如万蚁钻心般的羞辱难受。
好不容易到了终点。
城市是陌生的,人群是陌生的,没人认识他,他这才慢慢感觉一丝丝温暖,一点点安全。
流浪了一上午之后,他又犯了贱。
又开始担心父母为他焦躁,就打了个电话回家。
结果,父亲接了电话,对他说,你不要回来了!我们已经登了报纸,你最好死在外面!!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我也把你的户籍断开,给你立了单户,你到外面也别说你是连家的孩子,连家也不会有你这样的孩子……
是这样吗?
他们希望自己死在外面么?
连赐不知道自己怎么游荡的,他只是回避人群,游魂一般的晃荡,还特意找了人际罕见的小道走。
后来他找到一条河,本来想一头扎进去,淹死自己来着。可这条河也太脏了,太臭了,水都是黑浑色的,有……可能还有染色功能。
那万一他们发现了自己的尸体,染的过分了,认不出自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