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前自己摆摊干买卖营生时的一些经验:二三线地方,一件东西如果超过十块钱,不论是煎饼之类的小吃还是鞋帽之类,问津的人都会大为下滑。由此可见:这时代要让轻而易举的拿出几贯甚至十贯的银钱出来买大部头肯定会大大的局限市场。
可是如果自己分成不到十文钱的刊物或者小报一类呢?按照自己了解的情况,这个时代一般城市非贫困的市民收入层次以匠户和小买卖人为例,同后世二三线地方中下层普通民众也就三五倍左右按照粮食物价为标准的经济差距。一文钱跟后世一块的实际购买力也就三五倍左右。只要单件商品以不到十文钱,那让人掏钱的几率显然要大上不少。
当然:如果仅仅是简单的卖报,在这个没有近代化印刷和造纸机器的年代,应该也是一件勉强糊口的穷差苦差,可是如果自己把报纸或刊物当做广告手段、只**较有吸引力的前几章、然后在固定的地方建立几个书摊呢?甚至:只要是热闹不偏僻,不会引人怀疑安全的地方就可以。门帘都不用租,定期的摊位就可以。这种方法当然不能最大限度的克服盗版,却可以通过拼营销渠道和快速销售的方法,让盗版的人在刻录出来足够的市场之前就打开自家的名气?
张小磊接着还联想很多东西,除了一开始的时候要搜集一些别家的书通过异地销售的方式谋求利益之外,还可以通过租书的方式来谋取利益。如果租的不是整部书,仅仅是大部头的前小半,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盗版带来的问题,当然杜绝是不可能。
如果一册几千字的后续刊物采用出租的办法、考虑到这个时代租书价格往往考虑到手抄的问题,通常不比直接买便宜太多,一年每份刊物连续租十二次、那就是一百零八钱、八十四文利。三千字的刊物仅仅靠全家能够用的人进行手抄,一天就可以搞出至少四十份出来、四个月就是五千份,那么就意味着假如畅销还算销路好的话,一年的牟利当在三四百贯的规模?这里全家过去的收入当然还有不小的距离,但这样做至少可以让自己的“人气”打开,展示出足够的牟利价值,再寻求版刻等方面的合作应该也就是事半功倍了。。。至于盗版?那就单纯当是扩充自己名气好了。自己暂时还用不着大钱,养活全家几十口如以前那样生活的市场想来是应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