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阁 > 游戏竞技 > 御宠 > 第十一章 有了钱,才有肉!

第十一章 有了钱,才有肉!(3 / 4)

笑了两声,粉笔琴拍拍正在打瞌睡,差点从头顶上滚下来的肉鸟道:“看好了,我现在就上去刷怪,一会儿你看清楚,我稍微教你分辨一下东西,知道没?以后你只要在地上看到类似的,抢都给我抢过来,懂?”

肉鸟点点头,也不知道究竟明白没明白。粉笔琴懒得再多话,她现在身上既没武器也没装备,不过刚刚在临风那边弄了不少丹药来,都是在短时间内提升属性的,而那两本技能书中,刚好有一个是远攻法术,用来对付这种低智商的土匪是绝对足够了。

掏出一颗30分钟内增加攻击和一颗30分钟内增加防御的丹药吞下肚,粉笔琴欺身上前,迅速闪身躲到一颗大树后面。

就在她藏身的不远处,两个光着膀子的土匪正晃悠悠地走来走去,时不时还停下身朝四周张望,看样子显得很精明。如果是不熟悉这块怪区的人,只怕未必敢轻易动手。但粉笔琴却是知道的,这样的设定,根本只是假象。

事实上,只要你藏身精准,就算是法术的光芒打到其中一个,另一个也根本不会有任何反应。又吩咐了肉鸟一句,让它不要乱动,粉笔琴眯眼瞄准了左边的土匪,双手微动,滋溜溜一道亮光就这么直接击中了它的身子。

“哼!是谁在打我?!”土匪发出一声厉喝之后,猛的往粉笔琴这边冲来,“你在打我,我要杀了你!”

这台词设计的……根本没等他近身,粉笔琴已经连续几招法术砸了下去,把那土匪给砸趴下了。却是站在她头顶上的肉鸟,突然瞧见一个彪形大汉拿着大刀冲过来,吓得“嘎”一声惨叫,****发软直接就滚进了粉笔琴胸前的衣领里,甚至还在微微地颤抖着。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还很小肉不好吃的,你,你实在要杀,就,就杀主人吧……”

靠!这就是朱雀?!粉笔琴翻了个白眼,彻底地服了。再次用同样的方法把另外一只怪清了,地上已经爆出了好几样东西。

“喂,看好了。”

懒得再跟这只不靠谱的肉鸟罗嗦,粉笔琴直接拎着它蹲在地上:“这个是钱,用来买肉吃的。这个,这个,这个,这都是材料,好好收着将来有用。这个,这个,这都叫装备,不发光的,虽然能卖给NPC拿到几两银子,不过值不了多少。像这个发光的,就是有用的,值钱的可以拍卖的!以后你看到钱和这种东西,绝对不能放过,知道没?”

“嘎——”肉鸟眨巴了一下小眼睛,点头,然后在粉笔琴目瞪口呆的表情下,突然挣脱了她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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