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呗我咋想丑还丑不来了呢我”这是裤子的感慨。
粉笔琴翻了个白眼,直觉太子的那句形容果然没错,这两人确实是两朵奇葩,不仅名字奇,人也一样葩……不过,看他们俩一块儿的时候也确实挺有趣,再说墨染江湖毕竟也没说不肯把人带过去。至于他也没说肯……粉笔琴决定无视。
就这么着,一左一右俩大汉,她带着人就直接往永恒的总部进发。才走了没多一会儿,她就又发现了这其中的好处,一来也不用再找别人问路了,他们两个就知道怎么走,二来还省了她不少劲儿,至少在长安城内是可以顺利通行了。
由于两个帮派之间的打斗越来越厉害,城内反而空了不少,人却都挤去了城门口,两个大男人这么一折腾,还真给她挤出一条路来。
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很完美,侧漏甚至都已经在旁边把目的地指给了她看,只要再横穿过两条街,行到最豪华的那个屋子门口,他们就到了。可惜,事实证明,她粉笔琴的运气,怎么都不可能好到那种地步。
因为,她的小蛮腰,快被烫熟了。
其实刚刚在狂奔的时候她不是没感觉到,只是因为这感觉太过古怪,又若有似无,才害得她没注意,可到了这会儿,却一下发展到她想要忽视都不可能的地步。就在她的宠空间里,肉鸟整个儿身子都变成了一团刺眼的白光,那光甚至穿透了空间,照到了她的身外。
究竟是怎么回事?
粉笔琴终于没办法,停了下来。裤子和侧漏也发觉了不对,也停了下来:“什么东西这么亮?还有,你有没有觉得,有点热?”
有点热?这能叫有点热吗?这是非常热好不好,她都快被烧焦了压根儿不敢再伸手去掏肉鸟,她几乎是用手指尖儿捏着边儿,将空间一下打开:“肉鸟,搞什么你,快出来,我都要被你给烧死了”
一道刺眼的,堪比晚间汽车远光灯效果的光芒瞬间将他们几个全都罩了进去,粉笔琴甚至觉得自己竟有了一瞬间的失明。倒是肉鸟,“嘎”一声就扑腾着满含热浪的翅膀冲了出来:“我疯狂我激动周围有白虎那家伙的味道,嘎,嘎——有它的味道,它在哪里,在哪里?”
什么乱七八糟的?是不是刚才没把它给弄出来放风,把它给逼疯了?看着眼前这只浑身冒着白光,到处飘着热浪,疯疯癫癫明显脑筋不正常,偏偏还使劲儿扑腾着翅膀在天上飞的鸟,粉笔琴差点没拍着胸脯叫一声“哎妈呀”。
裤子和侧漏却显得很好奇,估计游戏里的宠他们听过却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