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心中盘算着,待会儿见到师父,一定要跟他串通好了,免得露了马脚。
君老夫人点点头,笑道:“难怪药圣一消失就是二十年,原来去了炎国。想当年,医仙的医术,加上药圣的药,双剑合璧,就是一脚踏进阎王殿,也能把人拉回来。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两位老神仙依然宝刀未老,我那外孙可不就成了受益者?”
君府梅园中的“醉翁亭”中,君永伦带着四个儿子,陪医仙药圣喝酒,褚慕桦也在其中。喝着说着,也转到了边关救人的话题。
医仙率先开口:“我说师弟啊!没想到这皮肉也能跟补衣服似的,缝起来。开膛破肚的人,居然还能活蹦乱跳。师兄我可是长见识了!”
药圣给褚慕桦拆线的时候,医仙就在旁侧,还曾经取笑他动作笨拙呢。不过,从伤口的大小和形状中,足以猜想出当时的凶险,以及大夫的技艺高超。
一旁。某个被开膛破肚后依然活蹦乱跳的家伙,摸摸自己胸前的伤口,有些不真实的感觉。二十来天过去了,如果不是胸口留下一道蜈蚣似的疤痕,以褚慕桦目前的状态,根本看不出他二十多天前曾躺在床上等死。
药圣终于在治病救人上压过师兄一头,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虽然,治病救人的是他徒弟,他只不过打打下手而已。徒弟有本事,也是值得骄傲的资本。
“何止皮肉,就连手筋脚筋,只要缝合得好,也能恢复如初。”药圣想起青山村猎户家的那个小子,得意地翘翘胡子,“曾经有个半大小子,脚筋被猎叉刺断大半,我徒儿……咳咳,我带着徒儿给他做了缝合手术,现在已经行走如初。再过些日子,便跟常人无异了。”
褚慕桦一听,马站起身来,对药圣深深地一揖到底,激动地道:“药圣老先生,这缝合之术对战场上的伤兵来说,太重要了!如果您愿意把这项神技传授给我们的军医,无论您提什么要求,在下都会想方设法为您达成。”
很多士兵,以为在战场上伤了脚筋手筋,成了残废,回家后失去了劳动能力,落魄至极;很多兄弟,因为伤口太大,容易挣裂,造成反复伤害,甚至感染而死;还有不少伤兵,死于流血过多……他们没有自己幸运,遇上能输血、缝合伤口的大夫。
“呃……这个……”药圣有些傻眼了,华佗神技是徒儿秘门绝学,一般这样的绝世医技都是不能外传的,结巴了半天,他编了个理由道,“当初教我这项绝学的隐者,没说能不能传给别人。这件事,等我去信问过以后,再给少将军答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