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还会被讹钱。
虽然自己钱很多,但也不应该浪费在无赖身上。这么一想,林炎顿时觉得自己保持克制是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心情也微微好转了一些。
“很漂亮的狗子。”安德鲁眼睛一亮,难掩脸上的喜爱之情。郑清稍微一愣,立刻反应过来他的狼人血脉。
狼人喜欢狗子,就像苏芽喜欢波塞冬,这是近缘相吸的效应。
“有点廷达罗斯的血统,不算纯正,但在布吉岛,还算比较稀罕吧。”郑清一边客气着,一边努力思索怎样不动声色的从对面那矮胖子手里掏摸点好东西。
否则也太对不起浪费的这些口水。
他相信身后那些悠闲而沉默的同伴们也打的这个主意。早些时候,张季信还在发愁猎队训练经费,转眼就撞破了衔尾蛇的非法交易。
这就叫天降横财。
或许察觉到男巫的不良心思,衔尾蛇猎队的队长强迫自己把视线从毛豆身上挪开,重复着之前的打算:“这么漂亮的狗子,应该早点回去休息,否则容易掉毛……掉毛后,狗子就不漂亮了。”
说着,一脸诚恳的看向客人们。
郑清一时不确定面前这头狼人崽子是真的在聊毛豆,还是意有所指——他总觉得安德鲁这话有点指桑骂槐的恶意。
“毛豆喜欢黑夜。”郑清假装没有听懂安德鲁的画外音。
“夜里确实是训练的好时机。”
衔尾蛇猎队的队长毫不在意,立刻换了另一个提议:“我这里倒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距离这里一千多米外,有一处祸斗的营地,它们会是一群很好的猎物……你们应该去那里。安静,空旷,陌生的猎场,全新的猎物,极其锻炼猎队的应变能力。”
“你去过?”
“去过。”
“那群祸斗还在?”
“我们离开的时候,它们还在……放心,我们对狩猎不感兴趣。”
“嗯哼?一支对狩猎不感兴趣的猎队?”
“太过血腥、太耗魔力,有的时候还要看运气,浪费大量时间,收获却令人失望。这不是我喜欢的生意。”
“把狩猎当成生意……如果这句话被泰勒家的长老听见,你会被揪着尾巴锁在安大略湖边的地窖深处。”迪伦冷笑一声。
“这个世界上,金豆子就是上帝,玉币就是亲爹。”黑暗中传来一个音量模糊,音色却又非常清晰的声音:“狩猎原本就是一门生意。”
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