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界,普遍存在崇拜美国的现象,”
“在这个大前提下,哪怕是两家同样性质的公司,肯定是美国的那家更受投资者的看好和欢迎,”
查尔斯张想了想,说道,“这一点我承认,”
这一点他当然得承认。
这么说吧,除了冯一平在美国创办的公司,国内的互联网公司,目前都还是对美国的模式进行复制,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创新。
“我们还必须承认一点,即便是排除政策的因素,就现在来说,显然是我们更需要纳斯达克,”
他这里说的政策的因素,主要指的是,在创办之初,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很多都接受了国外风投的投资,属于是合资公司。
但在国内,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以及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也就是网络内容服务商,所需的ICP牌照,合资公司很难取得。
所以大家纷纷采取在国内成立一个内资公司,而内资公司,属于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常见的做法,是注册的离岸公司的子公司。
这也就是VIE模式。
采取这种模式成立的公司,会被国内的证券主管部门,视为规避相关政策的公司,很难得到上市审批。
即便能得到审批,国内A股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也比纳斯达克严格。
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要连续三年盈利。
话说很多互联网公司,之所以要上市募集资金,主要是因为钱不够烧了,都没钱烧,哪还能开展业务,哪还能盈利?
要是都指着在国内上市,估计没几家能活下来。
但美国不一样。
和国内的审核制不同,美国资本市场采取注册制,对于拟上市公司不设盈利门槛,只要你的公司业务高速增长,占据很大市场份额,即便亏损也能上市。
从总体融资环境看,美国又对互联网公司、高科技公司普遍看好,并会给予高估值,所以,纳斯达克就成了大家最好的选择。
“说得直白点,就是在现阶段,是我们有求于他们,没有美国的这个融资渠道,我们很多公司都会坚持不下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们懂我们?”
说白了,这就跟公司和银行的关系差不多。
你实力不行的公司,得求着银行贷款,而实力雄厚的公司,反过来被银行求着贷款。
贷不来款,埋怨银行不懂你,有用吗?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