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客厅里,林涛三人态度恭敬。
尽管郑歌很年轻,到现在也不过24岁。等到8月,过了生日,也才25岁。而林涛三人,最年轻的,也都二十七八了。
但郑歌的成就,以及身上的那份气势,让他们丝毫不敢因为年龄,而轻视。
作为创业者,可以轻视看不起那些富二代。
但对郑歌这种白手起家的同一代,绝对是尊敬的。
当然,也有吃了柠檬精,因嫉妒而失智的。
“坐吧。”
郑歌伸手道。
“谢谢郑总。”
林涛三人道谢一句,坐了下来。
郭亚、罗希云二人,也跟着坐了下来。
秘书唐锦茜,沏了几杯咖啡,端了过来。
“听罗总监说,你们要把公司迁入魔都?这样做,你们的战略意图是什么?是否会影响到现有市场?”
郑歌坐在沙发上,看着三人问道。
“不,当然不会有影响。”
林涛摇摇头,“我们公司当前所在地,距离魔都并不算很远。我们当初,其实也有把公司放在魔都的计划,可当时条件不允许。”
“如今有了条件,我们重新拾起当初的计划,想着把公司迁至魔都。以魔都为基础,向周边辐射。同时也可以和我们现有的市场衔接。我觉得,这样公司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郑歌听罢,点了点头。
魔都是否适合外卖公司发展,他真不太清楚。
前世的美团,总部在京城。
想起前世的美团,郑歌看着林涛三人,叹了口气。
前世的美团能够发展起来,其中的多次融资,也是起了大作用。
据他所知,美团在10年3月份获得种子投资。同年8月份,再次获得1200万美元的融资。
之后11年,B轮融资5000万美元。
14年C轮融资3亿美元。
紧接着15年,D轮融资7亿美元,当时美团估值已达到70亿美元。
之后和大众点评合并,成立新公司。16年,新公司完成首次融资,融资额达到33亿美元。
公司估值,高达180亿美元。
直到18年,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同年九月,登录港交所。
在他穿越前夕,他好像在网上匆匆一扫,当时美团市值约为3991亿港元。换算成美元,也就是约51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