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
余瑾觉得,这样的男人,太深不可测了。
“你不见的话,我给你拒了。”余瑾用看不懂的眼神说道。
“不用。”张牧灭了雪茄,穿上风衣,准备走了,说:“接了吧,好歹港区也是他的地盘。而且,他给我准备了敲门砖。”
余瑾立马问道:“什么敲门砖?”
“比如,世纪展厅,之前预定好那些酒店什么的……做这些,能让人觉得不是他在依靠我张牧,而是我在依靠他。其实,明面上他的手段和连胜天,都差不多。”张牧回头对余瑾笑了笑。
这也是为什么,张牧要将连家的钱,都给港区的原因。
当着警局那么多的人给出去,楚云天至少不会占为己有。
如果他张牧不愿意,楚云天一定会有其他的方式来夺走。
毕竟,那不是一个小数目。
钱呐,谁不喜欢。
但张牧眼里,办好经济会这件事更重要。这件事,利在当代,功于千秋,是真正能帮到华夏的事。他已经做出了很多让步,不差这么一点。
当然,更重要的是,张牧的确不在乎那些钱。
“你……”余瑾张大了嘴巴,瞠目结舌。
张牧考虑的范围,已经远超他的想象了。
“我知道了。”片刻后,余瑾放松了下来。
张牧也点点头,出了门,说:“我走了啊。”
“你……不喝茶吗?我给你泡点,让倾城晚上就住我这吧。”余瑾忙说道。
张牧回头一看,示意余瑾的卧室,只有一张床。
怎么住?
大被同眠?
那可不行。
“走了,我还要去救钟夏彤呢。”张牧对余瑾轻松说道。
余瑾一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钟夏彤出事了?刚才,你一直都在房间呐。”
“因为我知道,资本家眼里,想要的是什么。”张牧耸耸肩,披上风衣就走了。
看着张牧的背影,余瑾依靠在门框上。
那一刻,张牧离开的样子,有几分像是张云顶。
虎父无犬子,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哎,就这么走了,才坐几分钟啊。”余瑾关上门,心底空落落的,尽量在告诉自己是因为倾城不在了才不高兴的。
出了余瑾的房间,南宫倾城一把挽着张牧。
另外一只玉手,不停的帮张牧整理着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