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如今,我最想知道的就是二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外公又在里面担任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事情的起始应该要往前推四十年,这附近有个卖混沌的年轻人,手脚勤快,用料也足,但是偏偏没什么生意。而且他暗恋着幸福公寓的女主人,也就是他的房东,他想要用自己的努力来赚够钱娶心上人回家。”胡然坐在我床边道。
“这就是原版的房东奶奶和卖混沌大爷?”我微微惊讶道。
胡然点头,“是的,从那时开始,我父亲便是后山坟场守墓人。”
“本来,按照事情的发展,穷小伙一直是穷小伙,更不可能迎娶心上人。”
我了然,就算在四十年前也讲究着门当户对。可是卖混沌的小伙又是如何崛起,这是个疑问。
“可是在一天,事情出现了转机,卖混沌的小伙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胡然抬头看向我,我心头微凛。
“他那位客人是个游方道士,可能那天酒喝的有点多,说了一句荒唐话。”
“什么?说了什么?”我眼睛眨了几下,心中其实已经有了猜测,但我不敢妄下定论,因为太过于骇然。
“你应该能猜到,那个游方道士就是你外公,因为多嘴,告诉穷小伙,说他这样下去,一辈子都没什么出息。”胡然叹道,“他说,要想招徕更多的客人,要想出人头地,必须…要用人肉做混沌馅…”
“那小伙当时信了?”我又有些估计不透,这种胡话还有人信?
“信!干嘛不信!你忘了吗?他仰慕公寓女主人,他需要钱,需要出人头地。人啊!在看不到希望之时,总会疯狂一把,他…实在太喜欢那个女人了。”胡然眸子里闪着莫名的光亮。
“你外公走后,那个可怕的想法就在他脑海里疯涨,考虑了三天三夜,他孤身一人提着菜刀去了后山。”
“你父亲当时发现他了吗?”我问道。
胡然面无表情,“你当守墓人是公司保安?每天坐门口守着?”
我哑口无言,他这么一说还是很有道理的,正常人谁会有事没事摸坟场去?
“那年代死人也多,无名无姓的尸体也会往里堆。他第一天取了一大块腿股上的肉,纠结半天后,还是混着葱花之类剁成了肉馅。”胡然不含感情的话语让我汗毛竖立。
曾几何时,一份人肉混沌就这样放在我面前,要不是麒麟,我可能已经咽了下去,想想都后怕不已。
“既然有了开头,后续也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