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
在没有搞明白对方手段的时候,蒙毅主动请缨,实在让蒙恬有些不放心,他担心蒙毅的安危,若派别人又何尝不是一条命?他们也有家人,也会觉得担心恩。
想了想,蒙恬还是决定:“去吧!千万小心些,发生任何不妙,立刻撤退,活命要紧。”
一边说话,一边拍着蒙毅的肩膀,用一种慈父般的口吻嘱咐。
蒙毅做出一个坚定的眼神,说道:“你应该担心的不是我,而我对方,只怕他们死的太快,我还没有杀个尽兴呢。”
“臭小子,这可不是闹着玩,生死之战,活命才是要紧。”
尽管知道蒙毅的本事不弱,可谁让他是自己的至亲呢,关心则乱这句话是对的,就算是明知道对方比自己很多,可还是忍不住担心,这就是亲情最直观的表现。
“放心!这一轮我定让他们见识一下我大秦帝国的可怕。”蒙毅笃定的说道。
说罢,他便是骑马走上前来,两手空空,连武器都没有拿,蒙恬提醒道:“小毅,你的兵刃没拿。”
阵前交锋,没有兵刃就等于自杀。
匈奴还以为蒙毅紧张的连兵器都没有拿,无不发出耻笑声来。
“他是傻子吗?打仗不拿兵刃,不知死活的秦人。”
“他是来搞笑的吗?秦军怎会有这种人?看来天要亡秦。”
……
不绝于耳的声音想起来,就连秦军当中也是有着不少质疑的声音,蒙毅好歹也是大将军蒙恬的亲弟弟,就算是没有打过仗,却也不至于连兵刃都不拿。
蒙毅置若罔闻,从袖口中拿出一件非常奇怪的东西,此东西短小精悍,既不是武器,又不是玩具,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若是有着现代人在此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出此物为何?甚至连三岁小孩都知晓。
也是可以理解的,古人不知道理所当然,他们要是知道了才觉得诡异呢。
蒙毅高举着他手中的铁疙瘩,说道:“此乃火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简单地说,这火枪的呢就是我们常见呢,传统意义上的手枪。
当然了,威力自然是没有现代手枪的厉害,这手枪是蒙毅的防身之物,不在万不得已摸情况下是不会拿出来的,他没有大批量生产,就是火枪的威力太大,很容易便发生暴乱枪击事件。
身为二十一世纪,米国的枪击事件更是屡见不鲜,因此,蒙毅只会自己和蒙恬准备了一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