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氏”作为妻子,面对危难毫不畏缩,还用自己的身体为丈夫挡刀,留下了终身难以治愈的后遗症。
作为继母,待原配所出的儿女如亲生,十几年含辛茹苦、精心抚养,哪怕夫君过世,也从未想过再嫁,更没有放弃两个孩子。
可以说,除了当年的“妻告夫”,“沈安氏”没有半分污点。
就算是“妻告夫”,她也不是为了自己,更多的还是为了继子继女。
因为知道当年故事的人都清楚,沈重已经被富贵权势迷花了眼,丧心病狂之下,一心想要除去继室、以及两个孩子。
“安氏”作为继室,实在不行,还能和离,主动退让总能换得一线生机。
可沈雄呢,他是沈重的原配嫡长,这个身份是他无论如何都摆脱不掉的,只要他活着,就会碍杨氏的眼。
而杨氏不高兴了,沈重依然得不到杨家的支持。
所以,沈雄必须死!
沈重半路劫杀沈雄失败了,他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把沈雄彻底弄死!
沈重是父,沈雄是子,在关系上,沈雄先天居于弱势。
面对父亲的杀心,他非但不能反抗,甚至还不能告发。
可能活着,谁又愿意去死?
哪怕是被亲生父亲“收回”性命,大家也不乐意啊。
当时,有不少人心里暗暗的想,如果自己是沈雄,面对那样的危局,又该如何破解?
几番思索之下,竟是无解!
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安氏”去做这个原告,用律法来制止沈重的疯狂。
妻告夫,到底不对,可也总好过子告父的杀伤力。
至少,安氏是个妇人,顶多身上背负一些非议,而沈重却要入仕做官,名声上不得有任何瑕疵啊。
话虽这么说,可总归是对安氏不公平。
明明人家已经做得堪比继母楷模,却因着“妻告夫”的这一污点,让她的名声变得不是那么完美。
世人都能理解,甚至是钦佩“安氏”。
但,礼法不可废,纲常不可乱,“安氏”做得再好,她也得不到朝廷的正面肯定。
比如入选“烈女传”。比如受封诰命!
是的,就算沈雄有资格为母亲请封诰命了,写了请封折子,朝廷那边也不会批准。
很多人为“安氏”可惜。
不过,就算不能封诰命,可她对继子继女的恩德是有目共睹,她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