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自己的存在感。
而年华则不管那么多,看到远处余笙爱吃的菜,她够不到就给她夹。
余笙轻轻说了声“谢谢”,脸也自然地扭过去,跟别人说话的时候看着对方是一种礼貌。
刚才没有注意,光顾着看他的脸了,现在才发现他今天换了衣服……这不是废话吗?来参加婚礼怎么能穿校服呢!
今天他穿的是一件白色的休闲衬衫,外面是黑色的短外套,下面穿着一条黑色的修身长裤,再往下……看不到了,被桌上的台布遮住了。
余笙发现他似乎偏爱黑白色的搭配,见过他几次休闲的打扮,都是黑白配,但是他穿这个真的显得很精神很好看,那张脸更加精致了。
真奇怪,一般男人长得这么漂亮,早就跟“娘”这个词划等号了,年华却不是。
如果用帅来形容他,未免有点俗气,也无法完全表达那种感觉,可是她想不出别的词来,只能想到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