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不做了,都忘记了。”一下午的时间,林天南的精神气更好了。
行动,也更加流利了!
捆着一个围裙,还真有那么回事。
萧宇都看得傻眼了。
坐下一试,味道比萧宇的更好,厨艺棒棒哒呀!
当然,还是萧宇的食材好,全萝卜宴,众人都吃得美美的。
唯一不好的是,林思雨还在计蔬菜基地的事情,吃饭期间不时狠狠的瞪着萧宇,搞得萧宇都不敢看她。
······
饭后,干脆带着手电,背篓上山。
“姓萧的,你干嘛去?”
大晚上的出门,林思雨急忙询问。
“林爷爷身体不好,我上山去看看,能不能逮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给老爷子补补身体。”
从小呆在农村,这些事情萧宇经常干。
“真有孝心,我也去!”
一听,林思雨的好奇心,又被勾起了。
读书的时候,林思雨也有农村来的同学,早听说山上有山鸡,野兔什么的,不仅好玩,还美味。
是城里人,一辈子都难得吃到几次的东西。
“好奇害死猫,你不知道呀!”
休息一番后,她的精神又恢复了,真够可以的,萧宇可不敢带她上山。
孤男寡女,又是大晚上的。
万一他控制不住,事就大了。
“就要去!”
反正还没洗澡,一身脏兮兮的,林思雨立刻跟了上去。
“真不怕呀!”
萧宇郁闷的看着她,一副只有你我两个人的神色哟。
“哼,你敢使坏,本小姐废了你。”
林思雨还是看懂了,但她不怕萧宇。
真打起来,萧宇不一定是她的对手,她要没点力量,体力,今天也帮萧宇干不了那么多活。
在学校的时候,她可是练过跆拳道的。
既然这样说,萧宇还有什么可说的,这么好奇,那就带去玩玩,见识一下呗。
可是,走到一半,她就不乐意。
下午干活的痛,全都涌出来,一抬脚也好像千斤坠似的。
“姓萧的,你背我!”
半道上,林思雨是进退维谷,走又走不了,打道回府又不甘心,所以干脆耍无赖。
“不好吧!”
萧宇倒是很乐意的,学生时代的第一校花都没林思雨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