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黑猫的身体,夏煜分辨着空气里的气味。
在家里和楼道里,夏东海的气味还保存完好,但到了外面,就有些稀薄起来。
今天的风还挺大,又给搜索增加了难度。
要是能弄到一只狗的身体就好了,狗的嗅觉,还要比猫更胜一筹。
不过,味道虽然稀薄但还可以分辨。
故技重施,黑猫煜在每个拐角分辨一下气味,然后立即跑往下一个拐角,缩短着时间。
十分钟后,黑猫煜来到了镇子里唯一的一个宾馆前。
夏东阳的气味,在这里浓烈了一点,但夏东阳已经离开。
不过,宾馆这里会有味道,证明夏东阳是在这里住了一晚上?
夏煜的脑中思考了一下,明白了情况。
下午的事情,不是夏东阳的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
夏东阳应该是早上就在墓里了,就等见到夏年红他们来,然后回去做这么一手。
又继续嗅着鼻子,黑猫煜在宾馆周围转了半圈,又跟着气味走了十几米,便无法分辨气味了。
这周围空旷,而且放着几个大垃圾桶,里面发出难闻的气味。
但夏煜并不慌张,反而有些高兴。
这条路不是通往大路的,就是说,夏东阳很有可能还没有离开。
不住在宾馆,又没有离开,夏东阳会在哪里呢?
答案只有一个。
小跑过了这条路,黑猫煜凭借着记忆,来到了小镇的边缘。
小镇边缘的小路周围,有着六栋乡下别墅,到了其中一间别墅前,黑猫煜又闻到了夏东阳的气味。
跳到窗台,黑猫煜见到了正在和一个狐朋狗友喝酒的夏东阳。
窗子没有锁,黑猫煜跳进了屋子里,趴在厨房听着两人的话。
“难啊,兄弟,搬砖那活,不是人干的啊!”夏东阳诉苦着。
“我知道,特别是正午的砖,格外烫手。”狗友拍着夏东阳的肩膀,“来,喝酒。”
将一杯一干而尽,夏东阳又说:“那婆娘还催着我买房,我哪来的钱?买房,一套乡下的房子,也得十好几万啊!”
“房还是要的,谁让你把那房子给输了,不然卖了那一套,你能买六七套乡下房子,还带装修!”狗友的脸上带着幸灾乐祸。
“我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而且我有这一天也和她有关。”夏东阳又说。
“怎么说?”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