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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就是黑暗中萤火虫(1 / 3)

李东升这短短四句诗,却将上元节光影摇曳、欢声漾动的景象完全呈现出来,而且以乐景抒哀愤之情,长衫和炫服华妆的对比,含蓄动人、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绝对是传世之作。

周围的女生都疯狂了,蓝田候实在是太有才了,他不参与那些口角之争,只是坐在哪里用作品去一次次的打他们的脸。不管他的敌人在他面前跳的多么厉害,就这么众目睽睽之下被一巴掌一巴掌的扇。

柳奭听了吟诵的诗句,本来还是想故作镇定的做思考的样子,但是人的脸皮再厚也是有底线的,特别是像他这样的文人,如果还要硬撑,估计就会被被人说成不知廉耻的典范了,因为实力上的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

他放下手中的笔,叹道:“长衫我亦何为者,也在游人笑语中’,真是好句。此诗意境高远,回味悠长,我不及也!”

柳奭是王敬直这群人中最出名的才子,所以这次比试才把他推到最前面,却没想到连他都主动认输了,而且这首诗也的确是很好的作品,急切间想找一个地方挑刺,就凭他们水平也不够,再说现场这么多人要是说错了一句估计就是终身的笑话,大家顿时脸色全冷了下来,这下子丢脸丢大了。

程处默听到对方认输了,看着王敬直如同死了老娘般难看的脸色,喜滋滋的直搓手,对着他的战友道:“看见没有,老子的兄弟一出手,这些酸丁就低头认输,现在知道我厉害了吧,以后你们就听我的,那吃香喝辣肯定跑不了。”

大家就当没有听到他的话,你怎么说也是国公世子,勋贵出身,碰上这样的文人应该以拳头服人,现在找了帮手来打赢,这还是武将世家的风格吗?难道以后我们打仗都跟敌人比谁的文化高?

就在程处默沾沾自喜的时候,李东升手不停笔,继续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又一篇诗作完成。在场的众人都激动的不能自已,今天开眼界了,以前只听说李东升有才,具体什么情况都是口口相传,有的人就是将信将疑,今天在场的足有几百人,大家是真的亲眼目睹了李东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程处默拉过来,听了题目二话不说就是几首震古烁今的诗作,这样的水平从古代到今天能有几个?

那个军汉继续把李东升所写的诗作在众人面前展示了一圈,有眼尖的喊道:“这竟然是长短句?”

长短句就是宋词的开端,或者说是起源。是从北周和隋以来由西域胡乐与民间里巷之曲相融而成的一种新型音乐,主要用于娱乐和宴会的演奏,隋代已开始流行。而配合燕乐的词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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