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己经选择了和夫君在一起,那这一辈子都是难以改变的事情。
夫君虽然表现的并不出色,但从这首诗词上看来,至少在学业上也不会太差,而且通过这二三个月的时间来看,夫君也算的上是一个老实本份的男人。
杨辰走进了房间之后,发现了公孙着手上正拿着他练字的纸发呆,其实那首诗词不过是他练字时的随意而为的,练毛笔字时总是要写的什么内容的,而写一些古诗词,显然是很适合练毛笔字的意境。
尽管杨辰己经承袭了这具身体的记忆,用毛笔写字并不会难倒他。但这只身体的原主人,写的一手毛笔字也不过就是很一般的样子。
杨辰在读书期间,对于历史上的北宋微宗赵佶的瘦金体字,十分的感兴趣,因此也是练过一手毛笔字的,虽然不敢称为书法家,但也还算是可以拿的出手的。
这个时代的历史,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大宋没有了,宋微宗赵佶肯定也没有了,瘦金体这种书法,当然也不会出现了。
“夫君的字写的非常不错,这首诗词也写的很不错,这诗词是夫君所作的吗?”公孙美很快的平静下心情说道。
公孙家虽然没有刻意的打探过杨辰的过去,但一个连秀才都没有者中的人,在公孙美的心里,似乎应该是写不出这么好的字,也更加作不出词句如此优美的诗词来吧?
“这种字体你应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吧?这首诗词不过是我随手乱写的,至于到底是谁写的,那我就搞不清楚了。”杨辰想了想说道。
杨辰的回答,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公孙美深深的看了杨辰一眼,,她发现杨辰的气质,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目光锐利,表情刚毅,很有一种男子汉的气概,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仿佛是一个将军一样。
公孙美的心里十分的惊讶,她虽然和杨辰接触不多,但成亲之前,她也是偷偷的非常仔细的观察过他,那时候的杨辰在她的眼里,就是一个胆小而懦弱的书生,虽然看上去是很老实的样子,但公孙美一开始时根本上是瞧不上他的。
不过公孙爷爷和她的父母对他却很满意,并对她展开了百般的劝说,她才最终点头答应了下来。
爷爷和父母都劝她,找一个赘婿就是要找一个弱势的老实男人,只有这样才容易压制住对方,如果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强势的男人,就算他现在答应了入赘到女方家里,迟早有一天也会反抗,不仅会压倒女方,还会把女方的家财都夺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