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童明轩,男,23岁,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存在了四十多年,没错,我已经死了,死了二十几年。
也许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没有去投胎,其实并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当我从32楼跳下来的时候,就注定了我要以这个形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这是我应有的惩罚,就如同来接我的那个鬼使大人当时半揶揄半同情地说:“自杀的人还想投胎?除非你能找一个替死鬼。”
跳楼的原因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但变成鬼的这么多年我见惯了人间无数的是是非非,想来当初从高楼上一跃而下的原因无非也就是破产、失恋之类的,现在想想,真是可笑至极!我游荡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忘了说了,其实鬼并不是很怕太阳,或者说只是正午强烈的阳光短时间照射在我们身上的时候会觉得很不舒服而已,跟人走在黑夜里一个道理。不同的是,人在黑夜里害怕的是寂静之中潜藏的恐惧,而鬼在白天害怕的是喧嚣之中富含的热闹;人之所以害怕寂静的黑夜是因为人是群居动物,在伸手不见五指竖耳不辨六律的环境中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人,孤独伴随着恐惧抚摸着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鬼之所以害怕喧嚣的白天是因为鬼大都是独居的,在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环境中随处可见跟自己从前一样的同类,悲伤衍生出的恐惧缠绕着全身,让你不由得想快点逃离。所以我是孤独的,但这种孤独给了我安全感。
鬼使的那句话我一直在细细品味,前半句话是说不珍惜的就会永远失去,可后半句话似乎又是给我指了一条路,从他的口吻中我听不出这究竟是一条明路还是死路,后来想想自己似乎已经无路可走,所以管它什么路,先走着再说吧。替死鬼,我倒是听说过,抓住某个靠近危险的倒霉蛋给他来个落井下石送他最后一程,比如在河边扯住过路人的脚脖子让他掉进水里溺死,或者揪住在窗边看风景的人的领子让他摔出窗外摔死,又或者蒙住高速行驶中的司机的眼睛让他撞死……作为一个鬼,我要弄死别人的方法有很多种,可是我一种都做不出来,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了良心,那是我身上现在唯一还在微微跳动的地方,证明我还存在着。
于是既不想害人又有些不甘心的我经常在各个自杀现场游荡着。看着站在楼顶摇摇欲坠、趴在河堤边撕心裂肺、抱着煤气罐痴痴傻笑的男女老少,我知道其实只要我伸一把手就能达到我的目的,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最后想死的死了,不想死的也活了,鬼使大人在来接人的时候冲着我抖落抖落手上的链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我知道那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