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心里有些不平衡。
不平衡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上次游子吟扔给我的那个手机,首先我要声明一点,我不是一个嫌贫爱富的物质鬼,我不会因为这个手机看起来像是我变鬼几年之后流行的什么糯鸡鸭的那款可以砸核桃的手机而嫌弃它。我不平衡最主要的原因是:傻强这个连接个电话只会说“喂……喂……”的傻瓜居然拿着一部最新款的土豪金iphone6!
这部iphone6算是我们的战利品吧,那次五通神死了之后像个boss(他的伪装身份黄昌旭也确实是个boss,此boss非彼boss)一样掉了很多零七八碎的东西,包括一把上面画着粪叉子的车钥匙、一张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房卡、一套商标上写着阿玛尼还是阿尼玛的西装、一双听郝梦说叫“哭泣”的鳄鱼皮鞋(我后来才知道猪婆龙和鳄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穿了自己亲戚的皮做成的鞋,不哭泣才怪呢!)、一个拼音是“驴”的钱包以及其他的一些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其中就有这部iphone6。游子吟准备把这些杂碎都丢到五通神的尸体上用冥火烧毁,说是为了防止人间的警察查到,但却留下那钱包里的一万块现金。他拿着现金递给我说虽然我和郝梦现在都用不到了,但是傻强还是个活生生的人,要吃要喝的,就留着花吧!没承想傻强在我和游子吟争执推让的时候居然摸走了那iphone6,还带了回来,倒不是他知道这手机有多好,而是他喜欢屏幕解锁时发出的亮光,晚上可以拿这个当手电筒用。
郝梦第一时间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先是抢过傻强手中的iphone,把里面的手机卡退了出来摧毁。但是在傻强可怜巴巴的眼神注视下又将手机还给了傻强,更匪夷所思的是郝梦居然在晚上偷偷溜进一家打烊的手机店里偷了一个充电器给傻强,第二天竟然特意大老远跑去她以前的那个房东家上了房东大妈的身去买了一张黑卡装到手机里。我严肃批评了郝梦这样的做法:第一,我们虽然是鬼,但不是小偷,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去干偷偷摸摸的事(说到这个的时候我脑海里浮现着若干白白净净的包子,所以语气有点虚);第二,附身这种事对于一般正常人来说是很伤害身体的(傻强这种五大三粗智力又有问题的人除外),那个房东大妈本来已经那么丑了,要是再被附身附傻了那还有的活吗?郝梦对我的批评不以为然,她帮傻强装好手机卡之后用了半小时猜出了手机的解锁密码(9998,五通神这个变态色魔!),然后还去蹭快餐店的wifi给傻强下载了好多小游戏教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