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九欢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人了,她想了想,实在是想不起来身边的男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便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穿衣服的时候九欢总觉得脖子疼得紧,往镜子前一照,只看见镜子里边那截白皙细嫩的后脖子处遍布着青青紫紫的痕迹。
她的皮肤很白,因而这点红痕看起来就格外的显眼,瞧着颇有几分□□的味道,让人想要再往上肆虐一番。
九欢立刻就想起了昨日男人舔舐她脖子的场景,他好像十分喜欢脖子后边的这片肌肤,缠着她在上边落下了无数亲吻。就好像是一只凶狠的野兽,想要在猎物脖子上留下独属于自己的痕迹,彰显这只猎物是他的。
多么幼稚!
九欢撇撇嘴,觉得这男人实在是有几分孩子气。
不过······
九欢凑近镜子看,心里气苦,暗自咒骂陆生——这一片斑驳的痕迹,她怎么出门啊?
这处公寓不是她常来的,因而这里也没有她的衣裳,九欢打了电话叫生活助理送了衣服来,末了还不忘叮嘱了一句:“记得要高领的!”
生活助理兼总裁秘书的罗宋一脸茫然的看着挂断的电话:“高领的?”
她们总裁肤白貌美,身材婀娜,尤其是胸臀,有胸有屁股的,普通的衣裳穿在她身上都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而且她的脖子特别漂亮,修长白皙,像是引颈的天鹅,穿着露颈子的上衣,十分的迷人。
而九欢比任何人都清楚她的优点,衣柜里的衣裳不说露胸,那也是能格外能衬托她漂亮脖子的。
罗宋一边琢磨着他们总裁衣服品味的改变,一边马不停蹄的买了衣服给他们总裁送去。等她到的时候,九欢正在吃早餐,看她过来,还热情的问她吃没吃。
罗宋一边回答她的问话,一边觑着他们总裁的表情。
从她任职五年以来对他们总裁的了解来看,他们总裁现在的心情十分好,气色也很好,白里透红,一张脸粉嫩嫩的不输那些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而且她身上有着小姑娘没有的成熟女人特有的妩媚风情。
有钱有才,还有貌!
无论多少次,罗宋都忍不住感叹:他们总裁简直是人生赢家。
罗宋选的是一件白色高领衬衣,衬衫是衣角打结系带的,勾得腰肢细细的,裙子是大红色的及膝长裙。
红白两种极具有冲击性的颜色组合在一起,有一种特别惊心动魄的美丽。
九欢将袖子玩起来,露出一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