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却叫分局的警察局长李默有种说不出的苦楚。
大功之人,不是他们警察,而是一个叫郭笑风的诡秘人。据李默回忆说道,那人,他只是见过了两次照面。
第一次是在警察局中,然后第二次,同样是在警察局。那人,匆匆的来告诉他,凶手已经落网,被诛杀了。
此凶手案子,可以结案。
那时候,李默可是将信半疑,才是短短的两天时间,他竟然破除了他们整整三个月以来,案子没有得到一丝进展的少女谋杀案?
这个速度,太过惊悚了吧?
可事实又不得不叫李默选择了相信。
那凶手,真的是被伏诛了。
然而至今,他们警察局连凶手长成什么样子,他们都是不知道。可以说是,李默在从警十余年以来,遭遇过最诡秘,最惊悚的事情了。
分局中的几个干警,他们一直苦苦的追问着李默,到底,那诡秘人是何方神圣,为何他们用了三个月的时间,都是无法进展的案子,此人偏偏就用了两天的时间,已经成功的将凶手给伏诛了。
天啊!莫非此神秘人是狄仁杰,或者包青天转世为人吗?如此雷厉风行的手段,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高人。
而李默,对于同事的百般追问下,他也只能摇摇头。连同他本人都是局中人,岂非是明白,那神秘人的来去踪影?
自从告破了那凶杀案之后,丹城县也从以往的萧条,逐渐的恢复了繁华。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也忘记了那曾经悲伤的,痛苦事情。
这便是后话。
江都,这是一座一线城市。车水马龙,自是繁华无比。
青石板砖,穿梭着的行人,有大度便便的,又是衣服光鲜的成功人,也有衣服破旧的贩夫走卒。
富人,有富人的天堂,穷人,也有穷人的乐趣。
在城南街,有一间不显眼的店铺,而这一间店铺,非常不显眼,一旦与满大街的琳琅货物比较起来的话,此间店铺就显示得更加的丑陋不堪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