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集团中,小偷是最底层的,每月需要交月银。有所谓[二三五分账]的说法,就是十成行窃收入中,个人实际拿二成,上缴场所保护费三成,上交盗贼组集团五成。就是说,偷了一千元,只实际到手两百元。
当然,这是集团底层小偷,做了三年后可以降低上缴的组织分成数。但上缴场所保护费的“三成”这个概率不能变,要交给例如火车站等场所地点掌权者的费用。毕竟靠人家的地方特性吃饭,必须打点好了。
这样严苛的盗贼分成条件下,自然有不乐意入伙的,就三三两两抱团单干,以为如此赚钱快。殊不知各行有各行的规矩,你这样不按潜规则来做,别说制服机构首先拿你开抓,就连你行窃的场所甚至是同行都会偷偷举报你。
聪明的盗贼宁可这样分账,知道如此虽然看着收入少,但相对而言安全多了。毕竟头上撑着两把伞,天上下刀也能挡。
并非危言耸听,虽不是各处都有,但是有的地方真实存在的情况。
门外有身穿贯体黑衣的男子缓步走了进来,将一尊蒙着白边黑布的碑状东西恭敬放在桌上。
八叔难得地露出恭谨的样子,早将紫砂茶壶交给旁人拿着,自己正正衣襟,于侧面双手轻轻揭起黑布盖头,如此缓缓动作后,以卑微姿态倒退几步后,立在那物旁边。
人分三六九等,盗分四名五水。[摸]为最低,再上为[偷],再高为[贼],至顶为[盗]。五水则是讲盗这一级的阶层,论的是[泉]、[河]、[江]、[洋]、[泊]。之所以不论湖海,则因规矩称五湖四海皆兄弟,盗贼一行历来为三百六十行中遭鄙视一行,也就不敢妄占湖海之说。
[泉]、[河]、[江]、[洋]、[泊],所谓江洋大盗即由此而来,并不是说大江大洋上的凶恶强盗之意。
中国明时之前对海洋概念很弱,甚至认为[泊]比[洋]大,可参见[水泊]梁山之说。至于盗的五水阶层中[泉]一类最低,便称小泉,倒也不必提了。
历史变迁,特别是经历建国初期的整治,这些称呼逐渐泯落。如上所云也仅来自道听途说。若有人真懂得甚多所知甚明,与笔者论驳一番,亦为此行高人……
天之殿堂安排楚秋明接受盗贼集团的考验,也是这天使成长系统中对使徒的一种磨砺了。一个未经多少市面的大学生,想当好一名主持正义的天使,路还很远。
八仙桌上供着的是刻着名字的牌位,繁体字[盗跖]。
盗贼分不同流派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