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天堂,鸟儿飞翔碧蓝的天空,绿草承应着,这里没有俗世的纷乱,没有尘世的打扰,或者说,如果,假如,没有他的闯入,一切都是那么安详。
穆良奇,是谁?谁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是穆良奇,或许上帝知道,很可惜这里没有上帝。他知道他在这里已经待了将近1年多了,他知道是到了离开的时候了,他想知道他该怎么回到原来的世界。但是,,,
这是一个很强壮的身影,但是充满了落寞,如果有人来欣赏他今天捕到的野猪,那么或许会有响烈的掌声,以及惊叹的夸奖。他走到一颗树前,在已经被划满刻痕的树干下,划一痕。“387天了”声音有点沧桑。
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了山谷底下的一个小茅屋,虽然说没经主人同意进别人房子是很不道德的,但是当他进去后,发现这间房子主人这个时候应该在阎王那聊天,或者说喝着孟婆的汤,赏着奈何桥边的风景。
一堆白骨在床上,显得十分煞人。屋子里也是蜘蛛网密布,比较昏暗。一切都是很糟糕的,但是有一点除外,根据贝爷传授的经验,现在还是早上,意味着,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来来收拾。
中午的太阳不是太热,但是穆良奇还是满头大汗。他恭敬的对着墓地磕了个头,表达自己借用他茅屋的歉意。
或许,明天去捉只动物熬点油,也是不错的选择。穆良奇躺在床上想着。感谢那位前辈留下来的生活物资,他能有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最感谢的还是前辈留下来的书籍,虽然说都为小篆,但是勉强还是能看得懂。但是,穆良奇还是把那前辈羽化的床给烧了,他不能接受,一个死了人的床,嗯,无论是从哪方面。
但是穆良奇很明显忘记了捉只动物熬油了,不得不说,这有点小尴尬。以至于他在天黑的时候必须要拾木材来引火,来满足他艰辛的看书过程。作为一个90后,看这种古书无疑是一个要命的,但是他必须去看,因为长时间的没人陪伴,会把一个人逼疯。
转眼,387天过去了,前辈留下来的书籍在几天前全部看完了,但是看懂又是一回事。我们暂且不论。
可以肯定的是,是到了出去的时候了,为此他已经准备了4天,随身带的干粮,衣物。衣物可不是虎皮,豹衣。这个山里没有这两个动物,有的是数不清的野猪。衣服还是前辈留下来的,从衣服来看,这位前辈应该是个学子,在前辈的遗体中还发现了古代赞头发用的,暂且不知道叫啥。放在角落一天,正好有用的着的地方。在衣物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