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出了一些问题,我妈就把夏雪悠从外婆家接了回来。而很显然,他们还是没时间照顾孩子。因此,很可笑的,照顾一个三岁多孩子的任务,居然落到了一个八岁多孩子的身上。
那时候,我每天要早起,先把夏雪悠送去托儿所,然后才能去上学。又因为托儿所开门比较晚,而小学开门比较早,加上公交车时间的不确定性,弄得我几乎每天都迟到。不过这也没事,因为虽然班主任打了很多电话,但我爸妈也没什么时间理她,反正就是嗯、啊、好,又不会真的管我或者骂我,所以班主任拿我也没办法。
回想过去,忆苦思甜,我真诚地感谢《义务教育法》。如果没有它的话,以我的迟到次数来看,我小学阶段就该被开除了。另外对班主任表示同情,她好像因为我的缘故,每个月都被扣奖金。至于对我自己,我觉得我不要脸的特长,就是那个时候磨练出来的。想象一下,出早操的时候,迟到的人是要站在所有班级队列前面示众的,而我每天都在那里。我的小学校友不见得知道校长的脸长什么样子,但对于我,他们都是很熟悉的。
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事,因为只要你无视别人,别人怎么看你、嘲讽你,就都不是事儿了。但有一件事,我是无法无视的,那就是夏雪悠。
很显然,夏雪悠在外婆家的生活条件,比我在自己家要好得多。最明显的证据就是,我吃了快三年的剩饭,她是一口都不吃的。现在我偶尔讲起这个故事,都没有人相信,他们都觉得夏雪悠肯定从小就超级乖巧。然而事实上,夏雪悠小时候就是个混蛋,脾气差得要死,东西有一丁点不对胃口就不吃。而且她不仅是不吃,她还要摔盘子摔碗,就这么任性。
至于什么到外头买饭,不好意思,咸了不吃,淡了不吃,油多了不吃,油少了不吃,有味精不吃,没味道不吃,一切都好,冷了不吃……OK,就算菜没问题,一定要有个人,让她坐在腿上,环抱着她,拿勺子喂,这样她才吃,就这副欠枪毙的样子。
在托儿所里,总算她长得可爱,我爸妈又塞了红包,有老师乐得照顾她。但回家就不行,别忘了,同样的处境下,我可是吃了三年剩饭!
我妈为此有将近两个月没有加班,但性格使然,她后来还是回归了工作。最后的最后,故事有了一个戏剧性的结尾,只有九周岁的我,学会了做菜。当然,还是需要垫一个凳子。